警方解救出被拐少女
2010年5月27日晚10点,在陵水三才镇一家建材厂打工的云南籍邹姓男子向警方报案,称其12岁的女孩阿花(化名)在家中突然失踪。经警方侦查,阿花被一姓黄的贵州男子拐骗到老家的偏僻山村准备当老婆。
陵水警方接到报案后,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将之列为网上通缉逃犯。在了解清楚失踪女孩的下落后,迅速成立解救小组,驾车奔赴贵州的僻远山村,成功将被拐女孩解救回陵水。涉嫌拐骗少女的嫌疑人黄某在逃亡过程中,被上海铁路警方抓获。
本报记者良子 实习生邢利民摄影报道
报案:12岁养女神秘失踪
“我女儿失踪了!”2010年5月28日上午8时,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急匆匆来到陵水三才派出所报案。男子称自己姓邹,是云南人,在三才镇大园村委会一家建材砖厂打工。5月27日晚10点左右,他发现12岁的女儿阿花(化名)不见了,阿花在这里没有朋友没有亲戚,人生地不熟的会到哪里去呢?等了一个晚上不见女儿回家,怀疑女儿被坏人骗走了。父母很焦急,天一亮就跑到派出所报案,请求警方帮忙寻找。
三才派出所接案后,迅速对女孩失踪的情况进行了解,阿花今年不到12岁,老家在云南省鲁甸县,自小丧父,母亲后来带着阿花改嫁给现在的邹姓男子。据邹先生介绍,阿花在年初才从云南老家过来,帮父母照看2岁的妹妹。阿花平时乖巧可爱,从来没有单独外出过,更没有在外面过夜。
打工仔将女孩拐到贵州山区
三才派出所***立即赶到阿花所住的大园村委会建材砖厂调查:发现在该砖厂打工的一名贵州籍男子黄某不见了踪影。同时得知,黄某在砖厂打工期间,就喜欢阿花,经常找机会和阿花聊天。黄某大约25岁,未婚。
随后警方了解到,黄某的舅舅也在该砖厂打工,***随即找到黄某的舅舅韩某了解情况,韩某说,他不知道外甥去哪里了?警方从韩某处找到了黄某的手机号,拨打黄某手机,但一直关机。种种迹象表明,失踪的阿花很有可能是被黄某带走。
就在警方紧张调查时,案发第三天,黄某的舅舅韩某向警方反映,5月29日晚,黄某给其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已经回到贵州瓮安县木槽引乡的家中,还告诉舅舅说,阿花被带回了贵州老家。当时,韩某让阿花的继父邹某接听了电话,证实了女儿被黄某带到了贵州。
经过初步侦查,警方锁定了黄某是这起涉嫌拐骗少女的犯罪嫌疑人。听说女儿被黄某拐骗到贵州僻远的山区,阿花的母亲失声痛哭。
专案组驱车跨省大解救
三才镇派出所及时将案情向陵水公安局领导作了汇报。5月31日,陵水公安局刑侦大队立案侦查。得知案情的陵水公安局长黄国清高度重视,指派主管刑侦的熊茂副局长尽快破案,将被害人阿花解救回家。
黄国清局长指示及时办理嫌疑人黄某的刑事拘留手续,实施网上通缉。立即通报犯罪嫌疑人所在地派出所,让其帮助尽快摸清被拐骗少女下落,好实施解救工作。同时让派出所做好受害人父母亲的安抚工作,防止他们与犯罪嫌疑人黄某的亲属发生冲突。
陵水警方迅速成立由刑侦大队长黄良雄任组长,侦查员苏恩宁和女侦查员宋姝晓为组员的解救小组。6月9日,卢韦副大队长带队,带着阿花的继父从陵水出发,奔赴贵州瓮安县木槽引乡,解救被拐骗女孩阿花。
山寨里终于救出被拐女
“都是崎岖的山路,肠子都要巅出来了,女***呕吐不止,车辆根本不能通行,我们只能步行,走几公里都看到不人影,非常荒凉。”卢韦副大队长介绍,解救组经过两天两夜长途奔袭,于6月11日15时左右,到达贵州省瓮安县木槽引乡,并迅速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在双方研究好解救计划后,顾不上休息,就随同当地派出所前往犯罪嫌疑人所住村庄。
据当地派出所***介绍,受害人在一山村里,加上木槽引乡是瓮安县最偏远的乡,为避免发生警民纠纷,双方商量好解救方案,最后以调查户口为名,进入山村营救受害人阿花。
解救小组在确定受害人阿花所住位置后,在大坪村垢岭组黄某的家中找到阿花。得知来查户口的竟是海南陵水的***,面对营救自己的***,阿花不愿意跟继父回家,甚至有意躲避***,阿花说,黄某说要娶她当老婆。
经过警方耐心劝说,阿花终于愿意跟继父回家。随后,解救组以最快速度离开了大坪村。行驶到公路上后,***才松了一口气,终于将受害人解救了出来。
嫌疑人在上海火车站被抓
就在警方解救阿花时,正在朋友家玩耍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得知警方到来,将阿花救走后,便闻风而逃,往外地躲避。他哪里知道自己已被警方列为网上在逃犯,正在全国进行通缉。
2010年7月19日,黄某从贵州逃到了上海,以为在大都市可以逃过警方抓捕,没想到刚下火车,就被上海铁路警方发现,经过查看身份证和网上比对,发现其是网上在逃犯,随即被抓。
得知犯罪嫌疑人在上海被抓后,陵水警方迅速赶赴上海。7月25日,涉嫌拐骗少女的犯罪嫌疑人黄某被押回陵水。从报案到抓住犯罪嫌疑人,陵水警方只用50天就将案件成功告破。
12岁幼女缺少家庭温暖
据警方介绍,阿花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说,黄某跟她说,他很喜欢她,先把她带回黄某的老家,等过几年阿花到年龄了,他就娶阿花做老婆,所以阿花就跟黄某走了。
记者了解到,由于阿花出生在单亲家庭,母亲再婚后,她的生活并不幸福。继父带着3个孩子过来,阿花原在云南老家读书,今年年初,被母亲叫到陵水,继父不让阿花上学,却让比阿花还小的亲生儿子上学。
据了解,阿花在家照顾妹妹、弟弟,还要做饭照顾一家人,阿花从心理上非常自卑,加上继父脾气不好,对其要求严厉,有时动手打她,让阿花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
正因如此,黄某对她的所谓关心,给她一根冰淇淋、一个面包都让她感动,她感到黄某对她好,所以,当黄某提出带她回老家,等她长大后娶她当老婆时,她信以为真。
***说案
哄骗拐骗女孩将受惩罚
据办案***黄警官介绍,本起案件中,被拐骗人阿花不足12周岁,辨别是非的能力欠缺,犯罪分子抓住女孩从小缺少家庭温暖,对其进行“关怀”进行哄骗,骗取女孩的信任,后将其拐骗至贵州山区。黄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拐骗儿童罪,等待犯罪嫌疑人黄某的将是法律严惩。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量刑时,对于多次拐骗儿童的;对被拐骗儿童有奴役、虐待情节的;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对造成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忧虑成疾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均应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