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举报违法生产保鲜剂 产品效果类似肥肉精

2011/5/11 14:53:2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对此,质监局认定,丽源公司的行为,已涉嫌未经许可冒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生产保鲜剂(复合防腐剂)和乳化剂。2011年5月3日,举报人举报丽源公司在位于江宁汤山工业集中区(上峰工业园)的南京丽德香宝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厂区内生产加工上述保鲜剂。

丽源公司

丽源公司

被查封的保鲜剂 南京市质监局供图

被查封的保鲜剂 南京市质监局供图

丽源公司这个车间仍处于生产状态

丽源公司这个车间仍处于生产状态

  摘要:对此,质监局认定,丽源公司的行为,已涉嫌未经许可冒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生产保鲜剂(复合防腐剂)和乳化剂。2011年5月3日,举报人举报丽源公司在位于江宁汤山工业集中区(上峰工业园)的南京丽德香宝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厂区内生产加工上述保鲜剂。

  讯:近日,有网帖举报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销售保鲜剂,而这个保鲜剂添加在肉制品中会强化肉制品的肥腻口感,其效果类似“肥肉精”。经过调查后,昨天南京市质监局明确表示,并没有所谓的“肥肉精”,但调查显示,这家公司涉嫌未经许可冒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生产保鲜剂(复合防腐剂)和乳化剂。据悉,质监部门现场查封了400公斤无证生产的保鲜剂,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生产保鲜剂。

  南京出现“肥肉精”?

  网友:丽源公司生产的保鲜剂是“肥肉精”,市质监局:没有“肥肉精”这个词

  “瘦肉精”事件至今让人谈“肉”色变,而一网友发帖举报,称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生产“肥肉精”,情况是否属实?

  该网友表示,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销售的所谓保鲜剂,添加入肉制品中后,除具有一定的防腐作用外,另一重要的作用就是适度强化肉制品的肥腻口感。“其作用与‘瘦肉精’作用相反,生产的效果类似‘肥肉精’”。对此,不少网友表示担心,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查实。

  “没有‘肥肉精’这个词,保鲜剂的作用就是防腐。”南京市质监局有关人士解释说。根据企业产品标准及产品标签所明示的配料内容,以及企业提供的产品配方和实际现场查证,标称为“保鲜剂”的产品由麦芽糊精、葡萄糖内脂、山梨酸钾、乳酸链球菌素、双乙酸钠、微晶纤维素、脱氢醋酸钠等成分复配而成,其中麦芽糊精为食品原料,其他均为食品添加剂。

  根据现有的检测方法,对该企业保鲜剂的原料山梨酸钾、双乙酸钠、脱氢醋酸钠等进行了检测,均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增加检测了不允许在肉制品中使用的苯甲酸钠和硼砂,均未检出。据悉,这一项主要是针对肉制品而做的检测。

  被举报企业“干净”了?

  也不是,它没有保鲜剂生产许可证,冒用标志和编号生产保鲜剂

  根据网友的举报,2009年至2011年3月,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在未经质监及卫生部门行政许可,在未按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行任何形式的安全性评估的前提下,擅自进行食品添加剂——“保鲜剂”的违法加工生产。

  情况是否如此?据悉,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1996年12月23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加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生产)。根据市质监局的调查,该公司2008年10月10日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XK16-004-00394,有效期至2013年10月09日,产品名称:香料香精{香精[液类体、浆(膏)状类、固体(粉末)类]}。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添加剂许可工作的公告》(2010年第137号),该企业已于2011年3月28日换取了新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苏XK13-217-00056,有效期至2016年3月27日,产品名称: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液体、浆(膏)状、固体(粉末)]}。

  记者在省质监局的网站上查到,“江苏省2011年第五批食品添加剂获证企业”中确实包括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

  由此看来,该企业仅有生产香精的许可证,并无保鲜剂的生产许可证。而这也是网友举报该企业违法生产保鲜剂的证据之一,因为食用香精的生产许可证只能用于生产食用香精,严禁用于其他种类食品添加剂的生产。

  对此,质监局认定,丽源公司的行为,已涉嫌未经许可冒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生产保鲜剂(复合防腐剂)和乳化剂。

  该保鲜剂有没有危害?

  依据《食品安全法》,市质监局已提请卫生部门对该产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保鲜剂,正如字面意思,实际上就是复合防腐剂,属于复合食品添加剂的一种,目前并没有国家标准。在卫生部去年公布的《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由功能相同的单一功能食品添加剂品种复合而成的复合食品添加剂,应按照其在终端食品中发挥的目标功能命名,如“复合防腐剂”。

  南京市质监局在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成品库存有待售的16袋YL002型保鲜剂(25kg/袋,生产日期2011年3月24日),共400公斤,被现场查封;此外,原料库内存有退货返厂待处理的33袋YL002型保鲜剂(25kg/袋,生产日期2010年4月9日)和麦芽糊精、山梨酸钾、葡萄糖内脂等生产原料。

  据悉,保鲜剂的生产,该企业有自己的配方,“加几种添加剂并不是固定的”。那么该企业生产的保鲜剂到底有没有危害呢?南京市质监局有关人士表示,鉴于该复合食品添加剂无国家标准,各单一成分复配后的安全性判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目前已提请卫生部门对该产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网友举报称,该保鲜剂外包装标签上的配料表上,有山梨酸钾和酸度调节剂两种原料。然而,根据国家对于食品添加剂标识的要求,包装上需要写明酸度调节剂的具体成分。“酸度调节剂只是一个功能名称,所以这个标识也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南京市质监局的有关人士介绍说。

  据介绍,山梨酸钾属于防腐剂,对于山梨酸钾的使用,在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于保鲜剂生产厂家并没有用量的限制。对于网友反映的“生产时由于添加的山梨酸钾过多,而使其具有很强的腐蚀性,严重刺激生产工人的呼吸道并烧蚀皮肤”的情况,南京市质监局有关人士表示,暂时没有发现这样的现象,工人也没有反映这些情况。

  至于网友举报的约50余吨的保鲜剂,已经流向了四川、安徽、天津、江苏南通、山东兖州等地的食品加工厂,质监部门表示正在进一步认证中。

  此外,2011年5月3日,举报人举报丽源公司在位于江宁汤山工业集中区(上峰工业园)的南京丽德香宝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厂区内生产加工上述保鲜剂。接报后,南京市质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至南京丽德香宝食品配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南京丽德香宝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厂房土建施工,还未通水、电、气,目前还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现场也未发现任何原料、生产加工设备和成品。企业称也没有任何人来工地生产加工产品。

  目前,南京市质监部门正抓紧进行进一步调查认定,近期将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调查

  丽源公司网站仍在销售保鲜剂

  记者探访厂区被拒绝采访

  根据知情人透露的信息,快报记者昨天来到位于秦淮区中和桥路的这家企业——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只见有的车间已贴上封条,有的车间仍在生产,厂区气味有点怪。

  两排厂房被贴上封条

  昨天下午两时许,记者来到中和桥路59号—9,这是一家小工厂,两扇大铁门紧闭,门口挂的木牌上白底黑字写着“南京丽源香料有限公司”,旁边还有一个铜牌,上面写着“南京华信香料实业有限公司”字样。

  记者进入厂区后,看到进门右拐有排白色的厂房,飘过来刺鼻的气味,虽然是“肉香”,却十分刺鼻,还有点像方便面的调味料泡开后的味道。车间大门敞开着,偶尔有穿着厂服的人员走过。走进车间,那股奇怪的香味更刺鼻,里面还传出嗡嗡的机器运转声和瓶子碰撞声。透过大玻璃窗,能看到车间里有一排排金属架,跟超市货架差不多,一层层放满小玻璃瓶。从现场情况看,这个车间仍在生产。至于这个车间生产的产品是什么记者没能确定。

  在门卫室旁边有个至少50米长的厂房,两扇绿色的大铁门紧锁,中间斜着贴了一张封条,上面写着日期:“2011年1月29日封”。在厂区另一边的办公楼一侧,也有同样大小的一排厂房,绿色大铁门也是紧锁,上面也贴着同样的封条。

  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删除照片

  发现有人在拍照,办公楼里冲出来几个人,将记者“请”进了一间办公室。看了记者证,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删除刚才拍的照片,遭到拒绝后,几个人大吼道,“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你来采访怎么不事先打个电话?”……

  面对记者的采访要求,工作人员在出去请示领导后回来说,“公司领导都在质监局,要采访,你就到质监局去吧。”并拒绝提供领导的电话,表示不接受采访。

  “外面传闻你们公司非法生产食品添加剂,听说央视也来采访过,能否就此事介绍一下?”记者问。“我没有责任为你服务。”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答。随后,她又打电话给律师,“记者来车间拍照了,怎么办?”当律师得知记者有证件,而且已经拍过照了,表示记者这样做是合法的。

  公司网站仍在兜售“保鲜剂”

  昨天,记者在百度输入“南京丽源香料”关键词,进入公司的网站。点击“产品介绍”一栏,发现丽源公司仍在销售6种食品添加剂,其中两种明确注明是“保鲜剂”。

  网页显示,丽源公司除生产乳化、油质、粉末、咸味、水油两用、水质等各式各样的食用香精外,还有“添加剂系列”产品。添加剂产品包括腌制剂、乳浊剂、松花蛋发色剂、特味鲜等,其中“保鲜剂”有两种,包括产品型号为LY—002的保鲜剂,产品型号为LY—003的保鲜剂。

  公司简介称,丽源是家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23日,到现在已有18年了。

  相关新闻

  省市严打食品非法添加

  对失信企业建立“黑名单”

  上月开始,江苏省、南京市相继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在省市政府的通知中均提到,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进行赔偿。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一直持续至今年年底,各级政府统一负责严打非法添加剂。

  省政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高压态势。具体而言,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进行赔偿。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切实强化全过程监管。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对守信企业给予激励褒奖,对失信企业建立“黑名单”并通过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