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判大会的现场。记者庄小龙摄
白云区法院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公判大会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杜娟 通讯员云法宣、赵金涛、叶华新) 昨天,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召开“打击私屠滥宰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宣判大会。无证从事猪、牛屠宰和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的15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包括三对夫妻,最重的获刑3年。
昨日宣判的5宗案件中,有四宗都是在未得到定点屠宰证书的情况下私自屠宰生猪或牛。这些私自屠宰点一般都位于城乡接合部或农村。这些屠宰点还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家庭作坊式。在昨日宣判的案件中,有三对夫妻被判刑,其中最高的被判3年有期徒刑。
五旬夫妻被判3年
54岁的被告人江润苍和52岁的被告人李惠燕是夫妻。从2009年开始,他们先后雇请被告人唐波、李惠如、刘健标、曾令平,在白云区江高镇松岗街江丰路江村10队石场一旧屋内从事私宰活动。产品随后便被运至江高镇江村市场H区猪肉87档、88档,由被告人李惠燕负责销售。
2010年10月13日凌晨,联合执法队缴获已宰杀生猪5头。经鉴定,该非定点屠宰点从2010年8月3日至被查获之日,私自屠宰生猪261头,共价值276335元。
法院认为,江润苍等上述6名被告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并销售非定点屠宰的猪肉产品,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故分别判处江润苍有期徒刑三年,罚款10万元,江润苍的妻子李惠燕则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罚款6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仓库包装价值60多万假药
另外一宗案件则跟药品有关。据查,从2010年5月起,来自四川的被告人石安林和黄俊清夫妇受雇于他人,在广州白云区江高镇珠江村广州市贸易投资仓库四号仓库,包装伪劣药品。同年6月12日,警方在上述仓库将石、黄二人抓获,当场缴获共价值人民币602500元的伪劣药品Aldomet(甲基多巴片)、Cataflam(双氯芬酸钾片)160000排及包装机等物品一批。法院认为,石安林、黄俊清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石安林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判处黄俊清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