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东莞巡展开幕 市检察院披露——
石排拆迁办原主任王某因受贿罪被起诉
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缓刑三年
本报讯 (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石亚明)昨日,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东莞巡展开幕。据了解,这是全国首次举办以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全国性巡展,在东莞的展览活动将持续到6月3日。检察院披露,石排拆迁办原主任受贿7万元助包工头“协调”违法工程,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缓期三年执行。
一滥用职权案成全国典型
昨日,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东莞巡展在市图书馆开幕,此次巡展活动的主题为“法治与责任”。
据了解,展览的内容包含了众多典型案例,其中东莞南城街道办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原主任张继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一案成为全国典型,也在此次展览中被单独展出。
在此次展览中,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也有相关内容展出。2002年至2010年,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共立案侦查35件43人,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3人,科级干部9人,重特大案件8件。案件涉及公安、***、国土、房管、海关等多个行政部门。
典型案例
包工头冒他人名义清拆厂房 事情败露找拆迁办主任“协调”
2010年,市检察院情报员从社会上收集到消息称,石排一项拆迁工程疑被人冒用。检察机关调查发现,石排拆迁办原主任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与包工头杨某冒用已中标该拆迁工程的某公司的身份,非法牟利,收受他人贿赂7万余元。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10月,石排镇拆迁办对“石排镇民房住宅及工业厂房清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其中第五标段由湖北仙桃市龙某拆迁公司投中。 2009年7月,杨某使用假签名、假印章冒名顶替龙某公司,与石排镇拆迁办签订了《清拆协议书》,对第五标段内的部分厂房进行拆除。市建设局安监站察觉此事并掌握相关情况,随后安监站向龙昌公司送达了停工通知。
受贿7万帮忙“协调”
事情败露之后,杨某找到龙昌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商量,他还请石排拆迁办原主任王某出面协调,并承诺工程完工后,会将所得利润的一半分给王某,王某考虑后表示同意。
王某不但没有对杨某的行为予以制止和上报处理,还直接参与了这件事情的“协调”,帮助杨某完成了该清拆工程。2010年1月,按事先约定,王某非法收受了杨某贿送的人民币7万元。
检察院起诉称,王某具有审核拆迁工程的工作职责,却没有尽到应有职责,反而利用身份便利进行犯罪。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检察机关最终以受贿罪对王某提起诉讼。近日,法院对王某受贿一案进行了审理,因为王某有自首情节,而且已经退清了赃款,法院从轻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