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燕)“我砍她,用硫酸泼她,就是想毁她的容,让她一辈子也别找别的男人。”昨天,被控故意杀人的关某在法庭上称。
男子涉案前曾饮农药
材料显示,2008年,离异的关某与离异并带着一10岁女儿的女子刘某结婚。后两人产生争吵,刘某提出分手并搬出关家。关某多次求好,遭绝。
去年7月,关某带上硫酸和农药,并买了把菜刀,再次找到刘某求和。未果后,关某喝了几口农药,便拿出菜刀将刘某及刘某女儿小凤砍伤,小凤右耳被砍掉。随后,关某拿出硫酸,泼向刘某和小凤。
当时,因农药发作,关某倒地,刘某和小凤逃脱。
经鉴定,刘某为五级伤残,女儿为九级伤残。
今年1月,关某被顺义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后被提升至中院审理,这意味着案件量刑将升级。
被告人欲跑出法庭
昨日,被告人关某被带进法庭。他看到旁听席上的刘某和弟弟后,突然大哭起来喊着:“我要回家。”边哭边要往外走,被法警拽住。
审判长示意将关某带回暂看室稳定情绪。
据了解,司法鉴定显示,关某并无精神病。
当关某再次被带入法庭时,法官问其“曾用名”,关某回答“关节炎”。被问及出生年月时,他又称“我没带”,并仍然哭闹要“回家”。
等关某安静下来,他低头叹气,一直用袖口擦鼻涕。
从轻辩护遭检方反对
针对公诉人的提问,关某依然称“我没带”。
在公诉人宣读的关某供词中,关某曾承认:“砍刘某,是因为她要离开我,我恨她,用硫酸泼她,就是想毁她的容,让她一辈子别找别的男人。我砍小凤,是因她总说我坏话,不让她母亲和我好,我也恨她,我用硫酸泼她,也让她一辈子嫁不出去。”
关某的辩护人认为,关某属于激情犯罪,认罪态度好且犯罪未遂,应从轻处理。
公诉人表示,关某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对所有问题都不予回答,认罪态度不好,不应从轻。
伤者刘某当庭提出了附带民事赔偿100余万元。
该案未当庭宣判。
■ 追访
“女儿已辍学”
昨日早上,刘某带着女儿小凤参加旁听。
刘某戴着白色的遮阳帽,一个大口罩将脸遮住了大部分,头发披散下来,极力遮盖面部的每一个地方。“要不是今天开庭,我不会出门。”刘某说,她的头发是假发,为了遮盖面部,家里有10多顶假发。
刘某称,在与关某共同生活中,发现他很多恶习。但没有想到,关某却预谋了“同归于尽”的惨剧。自己10岁的女儿也受牵连,事发后,便辍学在家,以前学习很好的女儿,如今学业几乎荒废,还变得胆小害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