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2日电(记者赵艳红)今日上午9:30,韩群凤溺死双胞胎脑瘫儿子案在东莞市第一民法院公开庭审。
根据该院微博直播(微博地址),在庭审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言称,被告人韩群凤无视国法,故意杀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在作案时控制能力明显削弱,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公诉人陈述本案给人的启示:被告人并不是想独善其身,是不想拖累丈夫和家人。鉴于本案情况、背景以及被告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在庭审认罪态度,请合议庭给予充分考虑,让判决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被告人称:我对我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如果还可以重新选择,我不会做这样的傻事,我会让社会来帮助我,我不会做这么极端的事。
辩护人称:辩护人知道有人对被告的行为不理解,其实被告也想自己照顾小孩,但因家庭原因不能单独照顾,被告13年来两地奔波照顾小孩,脑瘫家庭的困难不是一般人能理解,辩护人认为被告具备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
随后审判长宣布法庭审理结束,休庭。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再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