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博) 农用车未被阻拦进入京承高速,结果发生事故造成对方司机死亡。农用车车主琚先生赔偿39万余元后,起诉北京首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京沈高速公路分公司(以下简称“首发集团京沈分公司”)违规放行农用车并索赔。近日,密云法院一审宣判,首发集团京沈分公司被判担责赔偿琚先生近8万元。
琚先生诉称,去年4月9日,司机陈某驾驶琚先生所有的农用车在京承高速上和一辆轿车相撞,对方驾驶员抢救无效死亡。同年,密云法院判决琚先生负担赔偿金39万余元。琚先生认为,高速公路管理方未尽到注意义务,违反国家规定,放任农用车进入高速,这才导致事故发生。要求首发集团京沈分公司赔偿自己经济损失27万余元。
密云法院审理认为,琚先生雇用的司机明知农用车不能上高速路,仍然主动驶向高速公路收费口,最终导致车祸的发生,车主琚先生对事故应付主要责任;高速公路收费处工作人员误让农用车驶入高速路,应对车祸承担次要责任,法院判决首发集团京沈分公司赔偿琚先生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