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燕玲 深圳民工街舞团在春晚上一炮而红,这支青春活力的团队以“草根明星”的姿态翻开了人生另一页,演出机会日益增多。但最近街舞团却发现,最近有人组织山寨街舞团,打着春晚民工街舞团的名义,频频参加商业演出,让街舞团不仅陷入名利受损困境,还面临取证难、维权难的境地。
民工街舞团的全称是深圳福永街道万福民工街舞团,目前街舞团员共有22名。
微博上发现山寨民工街舞团
今年5月28日晚,民工街舞团团长郑健峰在网上发现这样一条微博:“今天在某个旅游性质公司的晚会上看到民工街舞团表演,感觉远没有达到专业层面,仍需努力加油啊,有梦想的小伙子!”并配发演出照片。
事实上,民工街舞团当晚根本就没有队员参加所谓的晚会演出。郑健峰联系到微博主人“何旭斌”,告诉他街舞团并没有参加晚会活动,何来演出照片。博主何旭斌告诉郑健峰,他5月27日晚参加深圳市某文化传播公司在会展中心举办的庆典晚会,主持人说表演街舞的团队是上过春晚的民工街舞团,他看了演出之后有感而发,就当场发了一条微博,自己也不清楚该街舞团是否是真的民工街舞团。
上过春晚的民工街舞团只有万福民工街舞团,郑健峰和街舞团另一名团长周生财认为该晚会的街舞团是冒充自己的名义演出,晚会主办方和承办方的行为是侵权行为。最让街舞团感到气愤的是,该山寨民工街舞团表演水准不佳,影响了自己的声誉。
周生财告诉记者,虽然民工街舞团的街舞水平没有到顶尖的地步,但绝不会“远没有达到专业的层面”。因为街舞团在春晚成名之前,经过长达4年的联系后,已经多次参加街舞比赛,街舞水平获得认可,并获得奖项。况且,现在每次演出前,民工街舞团根据演出规模大小,都会派出跳得最好的6~16名队员参加,表演水准肯定不会出现微博所说的“如此糟糕”。
“草根明星”维权困难重重
经过讨论后,民工街舞团决定发起维权行动。
刚开始,周生财找到晚会主办方——深圳某文化传播公司,问对方为何打着民工街舞团的名义演出。该文化传播公司称,晚会节目承包给另外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对民工街舞团所指的侵权行为一概不知情。承办晚会的文化传播公司一开始承认冒充民工街舞团名义,但随后又矢口否认,并反问街舞团有何证据证明自己侵权。
周生财等人准备请微博的网友出来作证,却发现网友何旭斌已删除微博,并且不愿意再跟该微博“扯上任何关系”。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微博网友“何旭斌”,问他是否可以讲一下当晚观看街舞团演出的情景。电话里,何旭斌已显然不耐烦,他称自己当晚只是一个普通观众,跟所谓民工街舞团侵权事件没有任何关系,自己不会回应任何有关此类问题。
随后记者先后联系晚会主办方和承办方,但双方均不愿意对此作出回应。电话里记者表明来意后,晚会主办方——深圳市某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王总没有对当晚“民工街舞团”演出作任何解释,反问记者有何证据证明公司侵权,随后更以无法核实记者身份为由,拒绝回应。
由于缺乏证据,民工街舞团的维权行动无法进一步开展。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邓香花律师认为,万福民工街舞团的维权困难是意料之中的,因为民工街舞团属于种属概念,只要是民工组建的街舞团都可以称民工街舞团。严格意义上讲,以民工街舞团的名义演出并不被视作侵权,只有演出方明确以万福民工街舞团的名义演出才构成侵权。“上过春晚的民工街舞团”一说,也只能作欺诈论处,不作侵权一说。
此外,在这次晚会侵权风波中,即使发表微博的主人愿意出来作证,也不能证明主办方和承办方存在侵权过错。因单个证人证言在法律上属于孤证,如果没有其他旁证,比如其他参加晚会观众的证言、晚会海报、节目视频等加以佐证,证明晚会街舞团冒充万福民工街舞团进行商业演出,民工街舞团将难以维权。
邓律师认为,在类似维权中,万福民工街舞团最好在事前和事中得知,及时收集对方侵权证据,当然,实际操作难度较大。
频频遭侵权街舞团名利双失
事实上,这不是民工街舞团第一次经历侵权风波。
春晚过后没多久,周生财接到以前工友来电,说在山东菏泽一家文化中心,有人打着“春晚民工街舞团”的演出横幅在招揽观众入场。一个月后,又有街舞培训班学员从惠州发来短信,称有人冒充民工街舞团在进行商业演出。最近的被侵权行为是在今年4月,当时郑健峰等人在成都演出,很多市民发短信给他,说有一个医院在沙井市民广场举办活动,邀请“春晚民工街舞团”大秀舞技,但该街舞团的队员却不是郑健峰等人。
由于活动现场挂有“春晚民工街舞团出演”大尺寸横幅,街舞团以此作为证据找到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最后对方承认侵权,当场道歉并支付赔偿。
自从春晚成名后,民工街舞团演出日益增多。周生财告诉记者,春晚过后,街舞团演出价格涨了不少,但团队演出以义演为主,参加商业演出的次数屈指可数,如今频繁被其他街舞团冒充参加商业演出,除商业利益受损外,民工街舞团最担心的是,一些滥竽充数队伍的表演水准会影响民工街舞团的声誉。山东工友告诉他,冒充街舞团在菏泽演出的街舞表演让现场观众很失望,有观众当场反映“原来民工街舞团的水平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