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国富 郑峰 艳芳
本报讯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可因为一个无端的猜疑,他竟用点燃的烟头烫遍“妻子”全身,还将她关在出租房内不让其外出。近日,狠心的舒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被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出生于1989年的舒某和小自己两岁的洪某都是江西乐平人,两人于2006年在莆田打工时相识、恋爱并开始同居(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一年后,他们的爱情结晶——儿子出世了。儿子的出世给这对年轻的“夫妻”带来了无数的欢声笑语。然而,这幸福美满的日子却因舒某的一个无端猜疑打破了。
去年12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洪某上班刚回到家中,舒某怀疑“妻子”在外面与其他男人“有染”,就在租住处内与洪某发生了争吵。其间,舒某越想越窝火,就萌生了用烟头烫“妻子”脸部让其“无脸出去见人”的想法。而后,舒某用鞋带将洪某绑了起来,并塞住了她的嘴巴,用点燃的烟头把洪某面部一点一点地烫伤。但舒某仍感到不解恨,竟强行将洪某身上的衣服脱光,继续用烟头在她的胸部、腹部、臀部、腿部等处烫泡,直至洪某因无法忍受晕倒在地为止。之后,舒某整日在其租住处严加看管“妻子”,不让其外出。
直至今年1月9日,洪某趁舒某有急事外出之际逃出租住处。舒某回来后见“妻子”跑掉了,气急败坏,担心自己的恶行被人发现,就给她打电话进行威胁,说如果报警就杀她全家。慑于舒某的威胁,洪某一直不敢报警求救,直接跑到浙江绍兴找其父亲。当父亲看到自己的女儿被烟头烫伤的惨烈景象后,极端震惊和愤怒,立即带着女儿到公安机关报警。经法医鉴定,洪某全身共有301处圆形深II度烫伤痕,总面积约占体表面积的2.43%,其损伤程度达到轻伤。
舒某眼见事情已经败露,当天夜里就逃之夭夭。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4月22日,舒某在浙江永康某网吧被当地公安抓获,一周后他被带回莆田。经审讯,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一个曾经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就此瞬间解体。而舒某的极端行为,带给爱人和孩子的将是一辈子无法弥合的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