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贵宾犬被判拘役4个月

2011/6/23 13:25:26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狗主人打车追贼,该男子被众人拦下。■检方认定狗狗价值1500元,该男子因盗窃被起诉。路边看到一条白色贵宾犬,男子唐某冲上去就把狗狗抱走。据承办此案的张法官介绍,最初因为无法确认被盗物品———“欢欢”的实际价值,警方并未直接追究李先生的刑事责任,只是将其行政拘留10日。

  ■白色贵宾犬路边散步,男子抱起就跑。

  ■狗主人打车追贼,该男子被众人拦下。

  ■检方认定狗狗价值1500元,该男子因盗窃被起诉。

  路边看到一条白色贵宾犬,男子唐某冲上去就把狗狗抱走。狗主人打车狂追,所幸将盗狗人拦下。昨日,此案在青羊法院开庭审理,尽管只盗窃了一只宠物犬,但被盗宠物犬价格在1500-2000元,达到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经过审理,法院当庭判处唐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

  散步狗狗被盗 主人打车追贼

  今年3月17日傍晚7点过,市民李先生和妻子罗女士与往常一样,出门散步。跟在两人身边的,是他们养了3年多的白色贵宾犬“欢欢”。2008年,李先生以1800元的价格买回“欢欢”。

  当他们走到距离浣花南路251号省博物院侧门20多米远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欢欢”突然狂叫了几声。李先生转头去看,却看到“欢欢”竟然在一名陌生的中年男子怀中,该男子抱起“欢欢”跨过人行道上的绿化带。然后,坐上旁边一辆红色的摩托车,向浣花北路跑去。“逮到,逮到!抢狗的!”李先生狂吼着追了过去,还有两辆出租车也在帮忙追赶。追到送仙桥路口时,两名男子又朝青羊上街跑了。见状,李先生上了一辆出租车继续追,一名骑自行车的热心市民杨先生也加入到追逐的行列中。

  慌忙间,两名男子跑进了青羊上街的一个小区里,李先生下车追了进去,杨先生也到了。他们进了小区后,看见这辆红色摩托车停在院子里。一个小孩告诉他们,那两名男子在单元楼道里,正当他们朝楼上走时,抱狗的男子就下来了,立即被大伙拦住。“当时抱狗的男子求饶,说他自己的狗在十多天前也掉了。”虽然该男子不断求情,110巡警还是将他带走了。

  偷狗人辩解 “欢欢”太像他丢的狗

  54岁的唐某站在被告席上,一脸的落寞。他做过中药材公司的业务员。黝黑瘦小的唐某,话十分少,也没有为自己请辩护律师。“没有异议,自愿认罪。”唐某还放弃了在法庭上陈述犯罪事实的权利。在法庭辩护阶段,他突然有了表达的欲望:“我自己也养了两只狗,一只吉娃娃、一只贵宾犬。3月4号的时候,我的贵宾犬被人偷了,它的体型大小、外貌和颜色都与‘欢欢’十分相似。”唐某说,当时看到在路边散步的“欢欢”,就以为是自己丢的狗。

  据承办此案的张法官介绍,最初因为无法确认被盗物品———“欢欢”的实际价值,警方并未直接追究李先生的刑事责任,只是将其行政拘留10日。在这期间,警官委托省犬业协会对3岁4个月大的“欢欢”进行了价值评估认定。经过对该贵宾犬的详细观察,省犬业协会确认,“此犬为纯种贵宾犬,品相良好,根据目前市场价格及养育3年的成本,综合评估此犬价格在1500~2000元。”检方在起诉时,认定“欢欢”的价值为1500元。

  唐某的朋友,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根据供述,他当时只是搭唐某的车去青羊宫,在路边看到了“欢欢”,唐就让他骑车,自己去抱狗。

  法院当庭判决 拘役4个月

  昨日庭审后,法官当庭进行了宣判。“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为唐某为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以盗窃罪从轻判处他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唐某听后,还对法庭表示了感谢。

  “盗窃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才会被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办案检察官王薇介绍。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了从事宠物养殖经营的罗先生。“据我了解,最近宠物犬被偷的事情确实很多。”他说,尤其是小区周边和公园等遛狗处,是盗狗案件的多发地,并且被盗的宠物都是价值上千元的比熊、贵宾、萨摩耶等。之前在市犬业协会从业的一位人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盗狗者一般都是趁狗主人不备,将狗迅速抱走并离开现场;或者剪断狗绳、狗链抱走。“我还听说过使用麻醉枪远距离飞射的事情。”他说,一般还有同伙接应。“应尽量减少宠物犬独自在室外的时间,外出遛狗时,建议让狗狗一直在主人的视线范围内。”罗先生提醒。

  青检法 成都商报记者 董馨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