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冯出现工伤一事,由招工负责人陈峰负全责,经双方协商一次性给付小冯医疗费及工伤费7万元,此事终止,与砖厂无任何关系"。一纸"私了"协议,让20岁的小伙多次奔波于甘肃和北京之间。
近日,房山法院审结了此案,当庭确认该事故协议书无效。
●惨剧
制砖机“咬”掉小伙5根手指
刚满20岁的小伙子小冯,是甘肃省文县人,受汶川大地震的影响,家里经济比较困难,便来北京找工作。
来京后,他被招到一个砖厂做小工。砖厂承诺月工资1000元。没签合同,也没经过劳动培训,小冯就开始了清洗制砖机皮带的工作。
2009年12月21日晚上10点半,同事有事要出去,让小冯帮忙看机器。不一会儿,小冯发现泥土把制砖机给堵了,便将机器关掉,还试图用手抓出里面的泥土,然而此时机器还没停止运转。
结果,小冯的手刚一伸进去,左手的五个指头就被碾碎了,手掌上的肉也被刮掉了,手指骨露了出来,难以忍受的剧痛袭遍全身,小冯几近晕厥。
招工负责人陈峰得知消息后马上将小冯送到医院,进行了两次手术。第一次是清理手上的泥,第二次是在肚子上开一小口,把手埋在肚子里“植皮”——将左手放在肚子里让肚子里的肉长在手上,才能让手“生”出肉来。
就这样,小冯的左手在肚子里一待就是三个月。
●无奈
因医疗费所迫签“私了”协议
2010年2月2日,正值年关,当时小冯的手还在肚子里藏着。
陈峰及妻子到医院病房看小冯,陈峰手里还拿着打好的协议让小冯签,并表示,如不签订协议,就拒绝支付治疗费。
协议内容为:“小冯出现工伤一事,由招工负责人陈峰负全责,经双方协商一次性给付小冯医疗费及工伤费7万元整,此事终止,与砖厂无任何关系”。
小冯在北京举目无亲,如果他们不支付医药费,自己只有死路一条。为了拿到继续治病的钱,他在事先打印好的协议上签了字。
●后悔
落下终身残疾决定起诉维权
后来小冯回到老家继续治疗,这才发现7万元是远远不够用的,且自己身体落下了终身的残疾,对今后的生活和工作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现在,小冯的左手就像顶着一块形状不规则的肉饼,需要再次手术将手指头的样子分割出来。并且,每次只能分割一根指头。
但小冯手腕以上的神经已经坏死,没有任何知觉。即便有手的形状,也没有办法继续使用。
此时,小冯才意识到“协议”太不公平了。在咨询律师后,小冯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协议。诉状中称,老板温强和招工人陈峰趁他在危难之时与其签订了显失公平的协议,严重损害了他的利益。
●庭审
二被告“踢皮球”小伙当庭落泪
开庭那天,坐了一天一夜火车的小冯和舅舅,终于来到北京。原告席上的他们略显疲惫,小冯蜡黄的脸上失去了年轻人应有的光彩。被告席上的两位代理人则低着头,不愿意和小冯对视。
庭审过程中,小冯说,他并没有与砖厂签订劳动合同,至今也未获得工资。
温强的代理人认为,事故协议书不存在欺诈胁迫,协议书明确约定出现任何纠纷问题由陈峰负全部责任。并且,砖厂工人都是由陈峰找的,温强和陈峰是承包关系,工人的安全事故都由陈峰负责。
为了躲避对小冯的医疗赔偿,陈峰的代理人则要求法院撤销该协议,并否认与温强是承包关系。
小冯的舅舅见二被告相互推诿,气愤地举起了外甥的左手,“你们认为这是7万元就能解决的问题吗?这孩子的一辈子就毁了!”小冯默默地流泪。
●判决
明显不公平判定协议无效
房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签订事故协议书的场地、原告治疗的情况及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能够确定原告小冯是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求助于二被告给予治疗的情况下签订的该协议。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该协议应属无效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