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薇) 短短两个多月,农民李云龙制售假的“马爹利”“轩尼诗”等洋酒1105瓶,价值21.9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认定其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市二中院判处李云龙4年有期徒刑。
46岁的李云龙是河南农民。去年5月至7月间,李云龙雇佣付少波,在其租用的通州区一库房内,生产销售假马爹利XO白兰地、轩尼诗VSOP白兰地等各类洋酒1105瓶。经鉴定,上述洋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价值共计21.9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李云龙、付少波的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据此判处李云龙有期徒刑4年,罚金12万元;判处付少波有期徒刑1年,罚金2万元。
宣判后,李云龙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法官向李云龙详细讲解了相关司法解释,李云龙随后自愿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