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7日电(见习记者 杨柳 通讯员 高琳琳)90后打工仔董瑞(化名)无端编造5个姓名,以QQ网恋的形式诈骗4名女孩钱财共计5.3万余元,并且受害女孩彼此还是好姐妹。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7年,21岁的董瑞来京打工,只有小学文化的他找到了一份保安工作,但这仍不能让他满足,他开始向往城里人的光鲜生活。
2009年12月,董瑞通过朋友与小元谈起了恋爱,他在小元的QQ上认识了一个名叫丽丽的姑娘,开始以小元的名义和丽丽聊天,说:“我要给你介绍一个男朋友,叫王强,他是河北省涿鹿县刑警队的警察,是当地县领导的儿子。”
丽丽认为自己好朋友小元介绍的人应该没有问题,于是便答应了。此后董瑞便以王强的身份与丽丽交往,他们见过两次面,王强总是以自己生活困难为由向丽丽要钱,丽丽先后给了王强2000元,后来二人分手。
但董瑞显然不想放过丽丽这条“大鱼”,他盗用了小元的QQ,再次以小元名义给丽丽介绍男朋友,这次他化名王乐乐与丽丽网恋,以交学费、生病、演习中摔伤腿、父亲做手术等为由骗取她三万余元。在此期间,他声称要给丽丽的好友小彭、小郭、小吴介绍男朋友,但是自己却分别以刘志国、杨洋、松小东的身份和她们在网上进行交往,先后骗取小彭两万余元,小郭2000余元,小吴2000余元。
丽丽有一次向小元说起王乐乐时,小元称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人,也没有给丽丽介绍过任何人。此时,丽丽才惊觉被骗,她们立即报了警。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董瑞承认自己确实有与4名女孩谈恋爱并骗取财物的行为。
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认为,董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被害人丽丽也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要求董瑞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精神损失费5千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