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家中装摄像头发现好友偷钱

2011/7/18 6:05:2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 武新) 36岁的黑龙江人范某和贾女士是邻居,两人经常互相串门,关系很好。据检察机关指控,去年8月、9月,被告人范某先后三次利用串门之机,盗窃被害人贾女士人民币共计53700元。

  晨报讯 (记者 武新) 36岁的黑龙江人范某和贾女士是邻居,两人经常互相串门,关系很好。因为信任范某,贾女士经常当着范某的面从家里取钱。范某看到贾女士家境富裕起了贪念,先后三次盗窃贾女士钱财。昨天,记者从丰台法院获悉,范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

  据检察机关指控,去年8月、9月,被告人范某先后三次利用串门之机,盗窃被害人贾女士人民币共计53700元。

  范某与被害人贾女士是邻居,两人的孩子是同学。因为经常互相串门,两人的关系很好,成了朋友。贾女士经常当着范某的面从家中的抽屉里取钱,而且每次的金额都不小。时间长了,范某便打起了这些钱的主意。范某每次作案,总是找理由把贾女士支开,再进行盗窃。贾女士第一次发现钱少了,怀疑是自己的丈夫拿走了钱。第二次她发现丢钱时,忍不住询问丈夫,两个人怀疑有了小偷。贾女士和丈夫在家里安装了摄像头,准备逮住小偷。他们第三次发现丢钱后,查看了录像,发现是好友范某实施盗窃。二人向警方报案。

  在庭审中,范某表示认罪。范某的好友贾女士为其出具了谅解书。贾女士称,她的孩子与范某的孩子是同学,作为母亲,她希望范某的孩子不被此次的事情所影响,希望法庭对范某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范某系初犯,在庭审过程中如实交代所犯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能够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