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年轻人在网吧里认识后,结拜为兄弟,并自称“绝五堂”,后来又招了一名小弟进来,因为手头太紧,他们相约去撬汽车玻璃盗窃车内物品。其中,石某某、张某某、徐某三人去一小区盗窃时,张某某被保安发现并抓获,石某某“仗义”地提出将同伴放了,自己做“人质”,在交涉过程中,石某某被赶到的***抓获。张某某逃脱后,并没有讲“哥们义气”,自己逃了。此案经市南法院一审判决后,其中一人认为量刑太重,提起上诉。近日,市中院对其做出从轻判决。
五人结拜自称“绝五堂”
2010年7月份左右,石某、张某、肖某、张某某(在逃)、徐某(另案处理)五人在网吧上网时认识,整日游手好闲的他们很有共同语言,于是一起结拜成为兄弟,自命为“绝五堂”。后来,石某某经老乡肖某、石某的牵线,也成了一名小弟。因为整天无所事事,难免手头很紧,张某某的一个“卸车窗盗车内财物”的提议,立刻得到大家的响应。
2010年8月14日晚,石某伙同张某、徐某先后在延安三路的三个小区里,卸下7辆车的车窗玻璃,首次作案只偷到了40元钱现金。“这个地方不行,没有有钱人的车。”于是,这伙人开始选择一些高档住宅区,“收入”明显增加。
在随后的半个月里,他们几乎每天深夜都跑出去作案,偷来了金首饰、笔记本电脑、导航仪、现金等物品。经审理查明,六名年轻人在这期间交叉结伙作案十余起,盗窃价值共计约4万元,造成被撬车辆损失共计约1万元。
两人逃脱后继续作案
2010年8月29日凌晨,张某某、石某某、徐某翻墙进入澳门路一个小区内准备作案,结果被小区保安发现并报了警,石某某、徐某迅速逃离现场,只有张某某被保安抓住。出于兄弟情义,“仗义”的石某某主动回到现场,向小区保安提出“换人质”,由他把被抓的张某某换出。在双方交涉的过程中,张某某趁机逃离,而石某某却被随后赶到的公安***抓获。
张某某和徐某逃跑后,换了一个地方继续盗窃,连续撬了6辆车。原来,他们认为石某某能逃脱,可没有想到***来得非常快。根据石某某供述,公安机关在当天将肖某、张某抓获归案,并在同年9月将石某抓获归案。张某某并没有讲哥们“义气”,至今仍在逃,没有回来救自己的兄弟。
二审从轻进行判决
日前,市南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石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石某认为量刑太重,上诉至市中院,理由是:“我是初犯,还是从犯,主观恶性小。到案后主动坦白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愿意交纳罚金和赔偿受害人损失,希望能从轻处罚”。
在二审期间,石某的亲属主动缴了1万元罚金、赔偿了车主损失1万余元;张某也缴纳了3000元罚金。市中院考虑到二人认罪态度较好,撤销了一审判决,并做出终审判决: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记者 任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