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接种疫苗引发脑脊髓炎 告省卫生厅被驳回

2011/7/30 17:57:2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陈霞 实习生王玲玲) 定西市女教师陈玉梅在产后32天接种破伤风疫苗后,出现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轻微),陈玉梅遂将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定西市安定区卫生局、安定区疾控中心告上法庭,索赔170余万元。2002年12月3日,甘肃省卫生厅向定西等县市卫生局联合发文,决定“开展18至35岁的育龄期妇女破伤风类毒素二针免疫接种”。

  接种疫苗引发脑脊髓炎 定西女教师状告省卫生厅

  经两级法院四次审理最终被驳回 兰州中院召开案件通报会解答相关法规

  讯 (记者陈霞 实习生王玲玲) 定西市女教师陈玉梅在产后32天接种破伤风疫苗后,出现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轻微),陈玉梅遂将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定西市安定区卫生局、安定区疾控中心告上法庭,索赔170余万元。该案经过两级法院四次审理,2010年6月17日,兰州中院以省卫生厅、省疾控中心不是适格被告,安定区卫生局、安定区疾控中心不属于城关法院管辖范围为由,裁定驳回陈玉梅的起诉。2011年7月27日,兰州中院对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召开案件通报会,行政庭副庭长王卫对陈玉梅提出的相关法规逐一进行了解答,并对陈玉梅目前的生活、治疗状况及案件审理过程向各媒体进行通报。

  2002年12月3日,甘肃省卫生厅向定西等县市卫生局联合发文,决定“开展18至35岁的育龄期妇女破伤风类毒素二针免疫接种”。3天后,安定区疾控中心为产后32天的陈玉梅接种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吸附破伤风疫苗。接种后第二天,陈出现头痛等症状,当晚入住定西县第一人民医院,被诊断为“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2003年8月13日,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陈玉梅的病情鉴定后认为,陈玉梅出现的病症与接种破伤风类毒素相关。安定区疾控中心向陈玉梅补助11万余元。但陈玉梅认为,这种接种疫苗的行为是一种行政主体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依法应由有关行政机关承担。2008年7月1日,陈玉梅将省卫生厅等4被告起诉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确认4被告致害行为违法,并赔偿有关损失170余万元被城关法院驳回。陈玉梅不服,提起上诉。

  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陈玉梅预防接种的疫苗属国家强制实施的一类疫苗,省卫生厅和省疾控中心只是负责政策的指导、疫苗的分发等事宜,未直接参与疫苗接种工作,不是本案适格被告。本案中具体实施破伤风类毒素疫苗注射行为的单位安定区疾控中心属于定西市所管辖的地区,而且,陈玉梅本人也在定西市定居并长期生活,按照行政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应由最初作出破伤风类毒素疫苗接种行为的安定区疾控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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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玉梅目前状况

  陈玉梅因接种破伤风毒素疫苗造成身体损害,安定区政府按照陈玉梅选择的就诊医院协调解决医药费。在陈玉梅治病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年度考核不受影响,并将其从乡村学校调进城区中华路小学。

  目前陈玉梅共花费医疗费27.9万元,已由各部门承担。安定区政府决定,陈玉梅自2008年以来在市中医院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对后续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从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