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3岁的丁思成在家人的陪同下,虽然很悲伤,但明显比同龄人更稳重。 周游 摄
讯 (记者/向雨航)相依为命的单亲妈妈去世了,为了把妈妈乐于助人的传统传下去,儿子悲痛中毅然捐献了妈妈的器官。昨日下午,龙岗布吉46岁的殷小利女士因突发脑溢血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去世,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专家团队的帮助下,殷小利的1个肝脏、2个肾脏、2只眼角膜和4块半月板被顺利摘取,13岁的儿子把妈妈的这些器官捐献出来帮助9名患者,以实现妈妈最后的心愿。据悉,这也是深圳第一例由未成年人提出的亲人遗体器官捐献。
儿子满足母亲生前愿望
今年46岁、家住龙岗布吉的殷小利是一名中级会计师,与13岁正在读初一的儿子相依为命。7月28日早上6点20分左右,刚起床的她与往常一样准备到社区去跳舞,没想到还没有迈出家门就突然倒在家里。在家人拨打120后,被救护车送到邻近的布吉医院。由于病情严重,7点多被转送到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急救,结果被诊断出是突发脑溢血,殷小利陷入了昏迷,医院也立即给家人下达了病危通知单。
8月1日,昏迷的殷小利一直没有醒来,病情越来越严重。此时,一直在病床边照顾母亲的儿子丁思成也做好了最坏打算,并想到在今年年初自己一家人和叔叔在吃饭时闲聊的一个话题,就是关于器官捐献的,当时妈妈就表示,自己死后一定要把自己的器官捐献出来,“因为她觉得不仅可以帮助有需要的人,也是以另外一种方式活着。”丁思成说。他告诉记者,自己平时从媒体上看到不少器官捐献的知识,“既然老妈不行了,把器官捐献给别人也算是完成妈妈的心愿,让她走得更安心。”
曾遭遇舅舅坚决反对
于是,他立即上网查询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的相关资料,并顺利联系上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高敏。
一个未成年人可以进行器官捐献么?根据法律规定,如无监护人的允许,未成年人是不能进行器官捐献的。要捐献妈妈的器官,舅舅殷小文一开始坚决不同意。他昨日告诉记者,“第一想法是妹妹已经够可怜了”。在8月1日深夜两人还专门就此事进行了约两个小时的长谈,殷小文发现这个未成年的外甥的这个想法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是希望能完成妈妈的愿望,延续其爱心。自己在与外甥沟通后想明白了,并最终表示支持。
高敏说,由未成年人提出捐献亲人遗体器官,这是深圳出现的第一例,“由于生活在离异家庭,与母亲相依为命,小思成比一般同龄人要更稳重懂事。他在这样的情况下能想起妈妈的话,能做出这个决定,并且能说服舅舅以及其他亲人,非常有担当。”
捐献器官将帮助9名患者
昨天下午将近4点,殷小利停止了心跳。在进行评估后,昨天下午6点50分,专家团队完成了器官摘取手术,殷小利的1个肝脏、2个肾脏、2只眼角膜和4块半月板被顺利摘取,她的4块半月板被留在深圳,而她的肝脏、2个肾脏、2只眼角膜则被送到广州,从她身体上摘取的器官将帮助9名患者。
相依为命的妈妈走了,但是妈妈留下的器官将帮助有需要的人继续健康生活。昨晚在医院,这个13岁孩子虽然有舅舅和小姨的陪同,但是明显比同龄人更成熟、稳重,他告诉记者:“妈妈走了我很悲痛,但是完成了她的心愿自己也安心了。”而对丁思成的做法,他的舅舅和小姨也非常震动,“我们没想到一个小孩子有这么成熟的想法,这么勇敢。”殷小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