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跨世纪装饰城个体户老板翟先生最近比较烦。上周,雨花区国税局对他停止供应发票。理由是,翟先生的年销售额已经超过80万元,在纳税身份上,应该像企业一样转为一般纳税人。翟先生认为国税局没有尽到提前告知的义务,而专家认为,税法没有告知的规定,个体业主需要自己注意。
“通知我们爆棚了,说我们发票开爆了,超过80万了,发票开不了了,要重新注册。”接到南京市雨花台区国税局的通知后,翟先生感觉非常委屈。他告诉记者,在跨世纪建材装饰城做了10年生意,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一规定。
据了解,2009年年初,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实施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细则规定,个体经营者年应税销售额从180万元降到了80万元,达到这一标准的个体经营者,一经税务部门核实,将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雨花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三科戚科长表示,他们已经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经营者宣传过这一政策了。 “像我们一个科的话管六七千户个体工商户,你要是说每一户都是面对面一对一地去宣传,那是不可能的。”
但翟先生认为,作为税务机关,雨花区国税局有义务在他们销售额接近80万元时给予提前预警,而不应该在销售额“爆棚”后通知商家。对此,戚科长表示,既然已经向社会公告了新的征税政策,税务部门就没有必要再作具体的预警工作。
“票在你手上,票是自己开的,开多少你自己都有数,不是么?还要每到60万给个预警,到70万再给个预警,这个应该讲是没有必要的。”
戚科长还介绍说,像翟先生这样的超过80万元销售额的个体经营户,一方面可以选择转为一般纳税人,聘请专业的会计人员做账;另一方面,还可以注销原来的营业执照。重新注册登记新的营业执照。习惯做小本生意的翟先生表示,这将给他们带来很多的麻烦。
“现在名称一改了之后,公章也改了,人家一看,这个不是嘛。这不对,他拒付你款的,这是很现实的问题。”
戚科长坦言,像翟先生这种情况的个体户在南京市雨花区并不少。考虑到他们的具体困难,国税局会给予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给予40天的选择期限。如果逾期还未办理手续,他们将按适用税率征税并停供发票。
江苏苏税迅通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何岩川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现行的税法,税务部门没有提前告知纳税人超标的义务。作为个体经营者,应该多学习和了解国家的税务政策。在何所长看来,由于个体经营户不建立正规的会计账簿,很多原始经营数据都无法取得,不少个体经营户可以虚报收入。而转成一般纳税人后,必须对外开具发票,虚报收入比较困难,这也是多数个体经营户抵制转变成一般纳税人的根本原因。
这里我们也提醒一下全省广大个体业主,年开票一旦超过80万,就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个体业主需要自己注意。
【记者(南京地区FM937) 刘康亮、实习生李卓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