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脑死亡器官捐献要求很严格
有市民表示实在难以接受这种做法
文/记者饶贞 通讯员银春林、谢银龙、李鹏
必须满足三条件
1需三位不同学科专家,间隔12小时进行两次判定,断定为脑死亡
2需要所有家属签名同意捐赠
3要得到所在医院和相关领导部门的同意和支持
8月1日
36岁男子在深圳从4米高的地方坠落,头部先着地,最终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存。
8月4 日
家人将其转入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接受救治。
8月11日
抢救多日后,经多名专家会诊,该男子被判定为脑死亡。
8月12日早上
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男子家属同意将其心脏、肝脏和角膜无偿捐献出来。
8月12日下午
男子的心脏和肝脏等器官被摘取。手术时,心脏仍在跳动。
一名36岁的男子因发生意外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被宣告为脑死亡,悲痛的家人为了能让他的生命延续下去,在其心脏尚未停止跳动前,主动将其心脏、肝脏和角膜捐献出来,使多名正在等待希望的患者得到及时救治。记者昨日从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了解到,这是自今年卫生部启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广州地区进行的首例脑死亡病人器官捐献。
4米高处摔下脑死亡
据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器官获取组织负责人、该院肝胆外科主任霍枫教授介绍,8月1日,这名36岁的男子在深圳因发生意外,从4米高的地方坠落,由于头部先着地,脑外伤非常严重,在被救护车送往当地医院的路上一度出现血压下降、呼吸停止,经抢救,该男子最终也只能靠呼吸机维持呼吸。8月4日,这名男子的家人将其转入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接受救治。抢救多日后,经过神经外科、神经内科、ICU多名专家会诊,按照严格脑死亡判定程序,8月11日,该男子被判定为脑死亡。
心脏、肝脏已成功移植
“患者家属虽然很悲痛,但还是决定将他的器官尽可能多地捐献出来,一方面希望能救更多人,另一方面也希望亲人的生命能在其他人的身上延续下去。”霍枫教授表示,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男子家属同意在其处于脑死亡状态下,将其心脏、肝脏和角膜无偿捐献出来。在国家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的自动分配下,这名男子的心脏随后被移植入中山市人民医院一位41岁的男性患者身上,肝脏则被移植入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一位62岁的肝功能衰竭患者身上。
所有直系亲属均需同意
霍枫教授介绍,今年6月,国内首家器官获取组织在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宣告成立。
记者昨在卫生部网站上查询到“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内文将我国现阶段公民逝世后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为三大类,第一类被称为“中国一类(C-I):国际标准化脑死亡器官捐献(DBD),即:脑死亡案例”。根据该标准,脑死亡案例的器官捐献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包括“经过严格医学检查后,各项指标符合脑死亡国际现行标准和国内最新脑死亡标准”、“家属完全理解并选择按脑死亡标准停止治疗、捐献器官”、“所在医院和相关领导部门的同意和支持”等。
“在患者脑死亡的情况下获取心脏进行移植,这无疑是心脏移植的最佳状态。”霍枫表示,自2006年以来,该院一共开展了24例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工作,最近这例36岁的患者是唯一一例脑死亡器官移植案例,其余均为心死亡器官捐献。
他介绍说,当专家判定患者为脑死亡后,会首先告知家属这一情况,“如果家属有意在患者死亡后将其器官捐献出来,将会有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向家属详细介绍器官捐献的相关事宜,并要求死者的所有直系亲属都签署书面同意书,之后红十字会才会通知器官获取组织。”
大爱?无情?
脑死亡是否算死亡
法律目前尚无界定
昨日,部分市民知道这例脑死亡捐赠案例后,观点分为鲜明两派。部分市民表示,无论如何难以接受自己亲人的心脏还在跳动的时候就被摘取,而另一部分人则表示理解。
市***见分两派
“虽然已经被判定为脑死亡,没有存活的希望,可是不管怎么说心脏还没有停止跳动,在这种情况下让医生取出心脏,如果是我的亲人我肯定是不忍心的。”62岁的苏姨告诉记者。其实,最近苏姨看了一些器官捐献的报道,已经和儿子媳妇说好,如果有一天自己不在了,也把能用的器官捐给别人好了,可是对于心脏还没停止跳动就捐献器官,虽然已经是脑死亡,她还是觉得难以接受。
但也有一些市民认为,对死者亲人而言看似无情的选择,对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及其亲人却意味着无价的情义,“既然人都已经死了,脑死亡和心死亡又有多大分别呢?如果能救人,还不如在器官最好的时候多救一个人。”28岁的李先生说。虽然心脏仍然在跳动,但是这名男子已经被专家会诊判定为脑死亡,这时候获取心脏对于受体应该是最好的吧。
法律目前是空白
值得一提的是,脑死亡算不算死亡?这个问题曾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记者了解到,目前,脑死亡在我国仍是法律空白,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将脑死亡作为判定死亡的标准。
“这个案例凸显了我国目前在脑死亡方面的立法空白,也敦促法律制定者应尽快行动起来,完善相关的法律。”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律师蔡险峰认为,虽然器官捐献是符合公众利益的一种利他行为,在死者全部直系亲属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器官捐献,不会有人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但由于没有法律的保护,公众对此仍然可能存有疑虑,也不排除可能因黑箱操作等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在行政法规缺位,法律没有指引的情况下,法律制定者只有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才能真正消除公众的疑虑,让那些想捐献器官的公民能够真正得偿所愿。”
脑死亡
如何判定
需3位不同学科专家,间隔12小时进行两次判定
“判定脑死亡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过程,脑死亡的判定与器官是否捐献和移植之间都没有关联。”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器官获取组织负责人霍枫表示,判定患者是否脑死亡,需要由来自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和ICU的三位专家共同进行,这些专家均要求有教授以上职称,并且受过脑死亡判定程序的培训。判定过程中的标准和程序都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发布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从临床判定和确认试验两方面进行。
“脑死亡的判定要分两次进行。临床判定和确认试验结果均符合脑死亡判定标准者,可首次判定为脑死亡。首次判定12小时后再次复查,结果仍符合脑死亡判定标准,方可最终确认为脑死亡。”
何为器官
获取组织
代表国家获取公民捐献的器官
记者发现,不少有意在身后捐献器官的市民所存在的疑虑是:自己捐献的器官是否真能无偿地给予那些最需要移植的患者。对此,霍枫解释说,以往基本都是医院自己进行器官的捐献和移植工作,患者捐献的器官多在医院内部使用。但器官获取组织成立后,这一组织在获取器官后,将会通过国家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在本区域内进行分配。
他表示,在家属同意捐献患者器官后,器官获取组织首先会评估器官供者是否是医学上合适的供者,并且会在最短时间内将其情况输入国家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这个系统会在本区域内所有正在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中,自动寻找到最紧急、最优先使用这一供体的对象,并通过电子确认函的形式告知受者所在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