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老人因子女不孝离家出走 被人收留住地下室

2011/8/24 14:53:4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井陉矿区75岁的李喜书本以为养儿防老,却不成想含辛茹苦地把养子、养女抚养成人,结果换来的却是无家可归。在养子家,李喜书却饱受欺辱,7月29日,她不堪忍受,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一位好心人收留了她,让她住进了地下室。

老人栖身的地下室。 本报记者 李志华 摄

老人栖身的地下室。 本报记者 李志华 摄

  井陉矿区75岁的李喜书本以为养儿防老,却不成想含辛茹苦地把养子、养女抚养成人,结果换来的却是无家可归。

  4年前,因子女不孝,李喜书一纸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随后住进了养老院。前不久,养老院上调了养老费,子女协商不成,均不愿多出钱,养老院遂按法院判决书的要求,把老太太送回了养子家。

  然而,在养子家,李喜书却饱受欺辱,7月29日,她不堪忍受,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一位好心人收留了她,让她住进了地下室。现在老人因病住进了当地医院,养子却从未来过。

  □文/本报记者 杜慧 实习生 许乐 图/李志华

  记者探访

  含辛茹苦地把养子养女拉扯大

  昨天上午,75岁的李喜书老人躺在一家医院的病床上,不住地叹气,感觉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一双儿女,竟无一人肯赡养自己,让她很伤心。

  此前,记者来到了井陉矿区康盛家园9号楼,在一间潮湿的地下室内,身材瘦弱的李喜书独自坐在单人床上,她愁容满面,慢慢起身从床边的一个木箱内翻出老伴的遗照,顿时眼圈湿润了。

  她回忆说,她和老伴祖籍平山,婚后随夫来到了井陉矿区。由于身体不好,婚后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遂于1958年和1966年先后收养了一女一儿,均视如己出,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1978年丈夫因病去世,她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地把两个孩子拉扯大。

  “说实话,我一直都有点偏心眼儿,孩子小的时候,家里有什么好吃的,我都留给养子,可没想到,如今,养子大了,我竟然被他扫地出门了!”李喜书一边用纸擦拭眼泪,一边说,女儿婚后来到了石家庄,她则一直跟着养子住在井陉矿区,“最初,我和养子分开住,我有自己的房子,可后来,我生病了,需要看病,养子就说只要让他把房子卖了,他就管我看病!”李喜书说,房子出售后,她就住进了养子家,然而她从未过上一天安稳日子,饱受养子冷眼相待。

  被养子赶出家门,住进了养老院

  2006年11月22日晚,在一次争吵过后,41岁的养子把李喜书赶出了家门,连同她的被褥也一起扔了出来。“我怎么也想不到,都说养儿防老,我怎么会遇到这么个不孝子!”李喜书气愤不已地说,当时,她无处可去,只得抱着被子在楼外冻了一整夜。事后,她无奈地住进了井陉矿区横北村的一家个体养老院。随后,便将养子养女告上法庭。

  李喜书从包里拿出了一份井陉矿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记者看到,这份判决书是2007年1月30日判决的,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5月3日,李喜书曾诉至本院,要求养子尽赡养义务,并负担医疗费。2006年11月22日李喜书以其在养子家居住,养子将其赶出家门,住进养老院为由,要求养子养女承担每月住养老院费用及日后医疗费、赡养费。”

  最终,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判决,养子养女共同承担李喜书的养老费,养子每月支付养老院费用350元,养女支付养老院费用100元。若李喜书不适于在养老院养老时,由养子将李喜书接回自家赡养。

  李喜书说,住在养老院的那段日子,是她后半生最开心的时光。

  有家难回,被好心人收留住进地下室

  四五年过去了,李喜书一直住在养老院里。今年7月,因养老院将养老费从450元上调到700元,养子养女协商不成,均不愿多出钱,养老院就派人把李喜书送回了养子家。

  自从又住回了养子家,李喜书就一直睡沙发,“他们吃大鱼大肉,让我啃凉馒头。我还常常吃不饱,让他们给我钱,我要出去买着吃,他们就骂我。”李喜书说,7月29日,她忍无可忍,一气之下,拖着被褥,离开了养子家,养子一家没有任何挽留。

  就在她走投无路之际,李喜书在街边碰到了老熟人82岁的毕老太太,就在毕家住了两天,顺便帮忙照顾毕老太太瘫痪在床的老伴。采访当天,记者见到了毕老太太。“听她(李喜书)说,养子不孝顺,不管她,她在家住着很不开心,就出来了!”毕老太太说,她心生怜悯,就收留了李喜书,供她吃喝。然而,住了没两天,李喜书腰痛病犯了,就去附近的一家诊所看病。诊所老板是个热心肠,了解到她的情况后,主动收留了她,让她住到了地下室。

  记者看到,这间地下室面积不大,仅能容下一张单人床,旁边还堆放着一些杂物。“她太可怜了,住这儿好几天了,也不见她养子来找,就她女儿之前来看过。”诊所老板说,附近邻居知道老人的情况后,纷纷送来吃的,他们都希望媒体能出面帮忙协调,让老太太能有个温暖的家。

  各方说法

  养子:同意赡养,只出部分费用

  随后,记者找到了老人的养子,问及是否存在不让母亲吃饱饭以及有无虐待母亲的事情,他均矢口否认。对于老人为何会离家出口,他却说:“你去问我母亲。”关于赡养老人事宜,他认为姐姐和自己均有赡养义务,如果老人愿意住养老院,我可以出一部分,但姐姐也该出钱。你们协商后,再告诉我。”

  记者将这一结果转述给李喜书,李喜书坚决不同意让女儿出钱,因为她已将财产都给了养子,理应由养子来赡养她。“我女儿早年下岗,女婿46岁时就瘫了,生活很困难,所以我不想,也没有理由再给女儿添麻烦了!”

  养女:弟弟继承全部财产该养老送终

  8月22日,记者联系了李喜书的养女,她告诉记者,2007年法院判决后,她一直按照判决书上的要求尽赡养义务。“老人的财产,我一分都不要,弟弟继承了老人全部财产,我就想让他给老人养老送终。可没想到,他竟然不养老人。”李喜书的养女说,前几天,母亲突然住院了,她去医院伺候了两天,因为家中也有卧床不起的病人,所以照顾了两天,她就回家了,“给弟弟打电话,他也不接。”养女说,既然弟弟继承了财产,就该赡养母亲。

  最新进展

  老人无奈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昨日,记者从李喜书现住的医院了解到,8月18日凌晨2时许,李喜书因肠梗阻被送进了医院,一位好心人替老人垫付了500元的住院费,此后,老人的女儿来医院伺候了两天,随后也离开了。这其间,老人的养子从未出现过。“老人挺可怜的,身边也没个人照顾,她大小便都不能自理,都是我们***在伺候,希望她能好起来!”医院人士希冀。

  为此,记者昨日再次联系老人的养子,想要告诉他协商结果,可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躺在病床上的李喜书告诉记者,她已经写好了起诉状,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专家点评

  法律上养父母子女

  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

  对于井陉矿区李喜书的遭遇,石市社科院社会法律研究所所长刘丽新认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孝为先,不附加任何条件,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甚至冷眼相待,扫地出门,显然违背了做人的基本道义,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

  她说,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养父母子女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是等同的。因此,不论子女是否分到家产,子女都有赡养扶助老人的义务,应该尽孝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帮助,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安慰。这些都是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若李喜书与子女协商不成,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外,她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虽说养儿防老,但也该提高法律意识,应该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在对待财产分割方面,需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