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夏琼 通讯员 刘能斌)违规组织学生订阅报刊、收费补课,老师喝水却要学生“付钱”……昨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8起侵害农民利益和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5月中旬至6月中旬,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全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发现一些地方粮食补贴发放不到位,一些基层组织和干部利用职权截留、抵扣、套取强农惠农资金的问题,部分学校乱收费的问题仍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
强制收取早餐费
学校食堂年赚14万
今年春季开学以来,麻城市黄金桥中学领导一班人,违规组织学生集中订阅《中学生天地》、《情感读本》、《暑假作业》、《中考精英》等报刊,收取订阅费32940元;对七、八、九三个年级学生实行收费补课,每生收补课费130元,学校向349名学生收取补课费共计74800元;该校还向学生分摊本应由学校承担的文印费、试卷费19215元。
去年,该校按每生230元向学生强制收取早餐费共计108190元,共收取学生伙食费56万余元,盈利142249.25元,严重违反了学校食堂不得盈利的规定,学校以各种名义从伙食费中开支29万余元,严重侵占了学生的利益。
麻城市纪委决定,给予黄金桥中心学校校长彭某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黄金桥中心学校副校长兼黄金桥中学校长黄某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黄金桥中学党支部书记江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黄金桥中心学校副校长赵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黄金桥中学总务主任毕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老师喝水要学生“付钱”
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东沟中学2009年秋季至2010年秋季,在教室安装了饮水机,按每生每学期约30元的标准,向学生收取了饮水费共计33232元,并将学校教师办公场所饮用的纯净水费摊入学生水费之中。
梁子湖区纪委根据东沟中学代收学生饮水费没有经过物价部门审批,自立名目自定标准的乱收费行为,责成东沟中学将违规向学生收取的饮水费全额退还给学生,并对东沟中学违规收取学生饮水费问题在全区进行通报,给予东沟中学校长余某党内警告处分。
村支书、村文书骗取
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
2005年,三官殿办事处狮子岩村原党支部书记谭某在任职期间,以个人名义将该村未重新发包的15亩承包地申报为退耕还林地。2006年至2009年,谭某共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13800元。2006年,谭某将村集体几处已种植林木的荒山以该村文书魏某的名义申报退耕还林补助。魏某2007年至2010年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14536元,该款项一直存放于魏某处,未上村财务账。
经丹江口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狮子岩村党支部书记谭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狮子岩村文书魏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