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万元发票开出后留下的存根。 本报记者 董钊 摄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董钊 实习生 李健) 又到月底,省城历山路上的草包包子铺经理姚先生开始清点发票。这一查不要紧,姚先生蒙了:谁来吃包子,一下子吃了88万元?
8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这家位于历山路与经十路交叉口南约200米路东的草包包子铺,该店李经理向记者介绍了有关情况:“今天我们准备去报税,就提前查了这个月的汇总数据,一查发现有一张发票竟开了88万多元,我们这种小店一年的经营收入也没这么多呀!”
随后李经理向记者出示了该发票的相关存根,记者看到该张发票开具的时间为2011年8月18日,显示数额为888101元。“总的算下来,就这一张发票估计至少要交税9万元哪!”李经理介绍说。
会不会是店里的员工误开的?面对记者的疑问,李经理说:“十多天过去了,我们才发现,也不知是谁开的,不好说。店里的员工都问过了,都说没有开过,就算是负责开发票员工因为时间紧、忙中出错,那也是6位的大数字呀,不可能意识不到输入错误的。”至于具体原因,李、姚二位经理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店方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要免除自身因开出天价发票造成的负担,必须要追回原发票。而十多天过去了,店内工作人员都已经对发票的持有者毫无印象。“我们希望有人能及时归还发票,这么大额的发票放在手里也没什么用。”
30日下午,记者致电济南市地税局历下分局纳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此事的主要办法还是店方追回原发票,然后作退票处理。如果追不回,可以找相关管理科所说明情况,接受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