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手机抓拍的抢夺记者相机和采访车钥匙现场。
讯 (记者/赵琦玉)“采访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我们要把你们抓起来!”昨日,记者前往位于阳春市的广东三马水泥有限公司采访,突然遭到该厂近10名工作人员的围堵,在记者出示工作证之后,对方仍强行抢走车钥匙、夺相机。
记者采访遭阻挠工人认出农垦人
昨日12时30分左右,记者驱车到达位于阳春市潭水镇的阳江市三马水泥有限公司采访。
13点10分,记者正在采访水泥厂内一名女员工,一辆车牌号码为“粤QRQ509”的吉普车突然停在记者采访车后,吉普车上下来一群身份不明的工作人员,一个青年男子直接冲到记者面前,张开双手粗暴阻止记者继续采访,在记者表明记者身份之后,另外一名中年男子大声叱喝:“把你拍的照片删掉!立刻删掉!”
当记者询问对方身份时,对方不肯回应,只是反复恫吓记者:“你删不删照片?”另一名黑衣青年男子则一直手持小数码摄像机,近距离拍摄记者和采访车司机。
此时,对方一名红衣中年男子要求记者出示证件,在记者出示证件之后,对方并未理睬,突然将手伸进采访车,意图拔出车钥匙,在采访车司机喝止后,该红衣男子三番四次探身强抢车钥匙,态度蛮横。
13时26分,趁记者打电话报警,另一名男子突然打开采访车车门,夺走记者放在车座上的相机。在此过程中,红衣男子不断扬言:“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不能采访,我们要把你们抓起来!”
直到一名驻厂派出所***出现后,闹剧才草草收场。***将被对方夺走的相机和车钥匙还给记者,而抢走车钥匙的红衣男子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粤QRQ509”吉普车同时撤离现场。记者向***询问对方身份,***没有透露。
随后,记者拿着拍下的照片让水泥厂区工作人员指认,三马水泥厂成品车间、立窑线及生料车间多名工作人员均表示,参与拦堵记者的人中有部分系农垦局工作人员。
补偿工作未处置整体移交酿冲突
为何三马厂和农垦局人员对这次采访如此紧张?
9月10日上午,网上消息“三马水泥厂上千名工人与阳江农垦局发生流血冲突”引起关注。据警方通报,这起事件中,共造成6人受伤,4名违法人员被抓。
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为何酿成血案?据了解,2005年5月30日,面临倒闭的三马厂(创建于1971年,位于阳春市潭水镇)在广东中天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南方自然博物园有限公司、广东中侨投资有限公司的参与下,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该3家公司出资成立了新公司——广东三马水泥有限公司。当年7月,各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水泥厂由四方共管转为由三马公司租赁经营。
三马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后来阳江农垦局要求每年增加租金250万元。由于双方谈不拢,三马厂向阳江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补充协议,收回全部租赁资产。
阳江市中院一审判决解除三马厂与三马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三马公司返还所租赁的土地、房屋、设备类等资产给三马厂,三马公司在租赁期间增置的财产自行处置。2010年3月,省高级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三马公司认为其在租赁期间增置的资产未得到合理补偿,要求暂缓执行,其后向阳江市中院提出异议,并向省高院申请复议,均被驳回。
今年9月7日,阳江市中院从上午9时开始强制执行,实施租赁财产整体移交,由三马厂接管经营,历时6个多小时。
3天后,酝酿多时的矛盾爆发,血案发生。有网友在奥一网“网络问政平台”爆料:“9月10日早8点,位于阳春市潭水镇的阳江三马水泥厂上千名工人与阳江农垦局发生流血冲突,场面十分混乱”。《阳江日报》昨日报道称,三马公司组织60多人冲击厂区,打伤6名在现场维持秩序的三马厂保卫人员,砸坏摩托车8辆。
不满收回水泥厂近百员工几度上访
爆发流血冲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耀聪认为,7日的强制执行与10日的流血冲突事件没有关系:“租赁财产移交之后厂方如何管理、如何维护是与执行各自独立的事情。”
9月5日和9月9日,三马水泥厂近百名在职和离退休员工分别到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阳江市农垦局和阳江市政府上访。“如果农垦局接收,水泥厂依然开不了工,它连基本的机械、器械都没有,我们看不到它的前途。”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水泥厂老干部告诉记者,2005年转制时,农垦局对退休员工的福利承诺并未兑现,给不少人留下了心理阴影。
如今,三马水泥厂合同纠纷虽已案结,但水泥厂之争依然陷于僵局之中。据农垦局隶属的三马厂贴出的公告,水泥厂原定于13日复工,但记者昨天看到的水泥厂依然处于停工状态。厂区一名女员工直言:“三马厂让我们登记复工人员,我们两边为难,选三马厂还是三马公司,都一样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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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谈能动司法
就在不久前,大力倡导“能动司法”的省高院院长郑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服判息诉了,案结事了了,原被告高兴离开法院了,法官价值才得到承认。案子能调解一定要调解,尽全力调。”他指出审判结束以后到执行过程中还要调,一直到最后,哪怕到最后一个环节调解成了,都是成功。
中国司法专家委员会法律意见
由司法部中国司法高级专家委员会论证三马水泥厂合同纠纷的《法律意见书》也指出:“法院的判决不具有可执行性”。该意见书认为,三马公司接收三马水泥厂后,投入巨额资金,使得原本濒临倒闭的企业恢复生产,累计给国家创造了近4000万元税款,解决了200多名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并且安置了600多名工人就业。“如果强行解除协议,势必造成这些工人失业,不利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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