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洛阳讯9月21日,本报L14版以《12万元货款难为古稀老汉,跑了18年要回1000元》为题,报道了洛阳长铝宜铁水泥厂拖欠新密老人孟丙仁货款一事,引起众多读者关注。9月24日,水泥厂主管单位一名工作人员回复称,要等效益好了才能还款。对此,宜阳人民法院院长袁宪伟表示,将亲自督办此案。
官司赢了一年多,遇到“老赖”如空文
孟丙仁说,由于多年讨账未果,2009年8月,他将水泥厂诉至宜阳法院。法院当年8月25日立案受理后认为,孟丙仁不是直接利害关系人,起诉不符合条件,驳回起诉。孟丙仁于是上诉到洛阳中院,中院于2010年12月23日撤销了宜阳法院的裁定并将案子发回重审。2011年9月8日,宜阳法院判决要求水泥厂支付孟丙仁货款125160.16元,同时支付从2009年8月25日起至货款清偿完毕所产生的利息。
“官司打了两年多,好不容易赢了,可惜判决一年多了,却没有执行回来一分钱,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孟丙仁说,如今,他和老伴都得了重病,无钱医治。
老厂已更名入股,法院院长要亲自督办此案
9月24日,记者辗转联系上了水泥厂的主管单位——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宜阳矿留守处一名段姓负责人。他表示,水泥厂已经关闭两年了,现在成立了洛阳长铝商贸有限公司,水泥厂占30%的股份,“虽说成立了一个新厂,但目前资金困难,生产的泡沫材料还没有投入市场”,要等到新厂效益好了才能归还货款。
24日下午,负责此案件的宜阳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郭光辉证实了水泥厂更名入股的事实。但判决未能执行一事,是因为今年3月21日执行庭才正式立案执行,他是今年8月才接手的这个案子,接手后他一直在与留守处协商解决此事,并提出了两个执行方案:一是卖掉水泥厂的部分股份偿还债务,二是预支水泥厂的股份分红用来还债。
对此,宜阳法院院长袁宪伟表示,他正在落实此事,等十一长假后,他将亲自督办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