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已经在全国两会开始前从北京上访归来,但是成都农民干兴艳最终却因为声称“准备在两会期间上访”被行政拘留了九天。此后她因对公安机关的拘留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开庭前法院宣布
审案法官“病了”
9月14日,成都市双流县法院计划开庭审理此案。干兴艳表示,尽管双流县法院允许旁听,但在进入法庭时,双流县出动公安、综治队员等阻止进入法庭旁听,现场僵持。
双流县公安局新浪官方微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双流县公安局并未安排任何警力到双流县法院门口对来旁听案子的百姓进行围堵,在法院门口维持秩序的是法院的法警。
对于有综治服务队和社区巡逻人员参与围堵,旁听民众已经报警的说法,该官方微博表示,此事不属于他们管辖范围,建议向法院咨询。
就在该案即将开庭时,法院突然宣布,因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身体有恙,因此宣布此案延期审理。
不满拆迁赔偿常年上访
现年46岁的干兴艳,是成都双流县东升街道普贤村农民。自2006年开始,东升街道开始在辖区大范围圈地拆迁,他们家也在此时房屋被拆迁,农地被征收,此后因不满拆迁赔偿常年上访。
她在接受双流县公安局棠湖派出所询问时表示,自己曾到北京上访过三次,到省里也上访过几次,到市里和县里上访的次数,就不计其数了。“但是怎么上访都感觉没什么效果。”
根据成都警方的调查,2011年2月19日,她再度到北京上访,后在2月27日由北京返回成都。但是回来不久,她便被公安以在全国两会期间赴京上访为由行政拘留。
意图上访被拘9天
根据双流县公安局出示的材料,2011年3月1日,该县公安局两位***,发现辖区农民干兴艳刚刚上访回来,即将她叫到派出所讯问。
干兴艳说,派出所***问她是否会在全国两会期间上访时,“我就跟他们说,‘要在全国两会期间进京上访’”。警方的询问笔录中也记录了类似的对话。但是,就是因为这样一句话,她被警方行政拘留了9天。
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干兴艳于2011年2月19日从双流县出发,途经重庆到达北京,正值全国两会期间,她到北京多个机关违法上访,其行为扰乱了国家机关单位秩序,因此对其行政拘留九日。
行政复议请求被驳回
2011年3月21日,干兴艳向成都市公安局提出申请行政复议。但之后复议请求被驳回。复议决定书对干兴艳是否是在全国两会期间上访只字未提,但强调,“2011年2月19日干兴艳从双流县出发途径重庆,到北京多个机关上访,扰乱国家机关单位秩序。”
此后干兴艳向法院起诉双流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双流县公安局在答辩状中称,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警方在答辩中称,干兴艳“2月22日至2月27日期间分别到国家信访局、中纪委、国家妇联上访,并打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治委(原文如此)、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上访未果。此时正值国家机关为两会顺利召开作最后准备的期间。”
干兴艳表示,警方出示的这些材料,都能证明自己没有在两会期间上访。“我是说想在两会期间到北京上访,但是没有实施,如果仅仅是想一想,就要抓人,那也太过分了吧。”(财新)
焦点
警方是否非法拘留?
这份处罚决定书是在2011年3月1日作出的,而当时全国两会尚未召开。干兴艳说,“我说准备在两会期间去上访,但我当时还没有去啊,怎么就把我的想法,搞成一个既成事实呢?”
同时,警方出示的两张火车票等证据材料也显示,干兴艳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就已经回到了双流。这两张使用过的火车票,其分别为2011年2月20日2340重庆至北京西K590次,编号为L074162;2011年2月27日1730北京西至成都D317次,编号为F095779。
干兴艳说,这充分证明了自己2月27日就回到成都,同时3月1日已被双流警方行政拘留,肯定不可能在全国两会期间到北京上访。警方出示的证据里,还包括从干兴艳处搜出的一张国家信访局出示的回复。“既然他们都愿出示回复,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更是无从说起。”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