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9月14日电 (记者 利声富)记者14日从三亚市有关部门获悉,8月29日发生的三亚博爱双语幼儿园校车中闷死男童事件,尸检报告结果显示,3岁男童是窒息死亡。同时,死者家属已和幼儿园园长亲友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由于园长没有赔偿能力,由亲友赔偿死者家属41万元,死者家属不再追究幼儿园园长庄某杰等4人的刑事责任。
8月29日,三亚市吉阳镇无办学资质的博爱双语幼儿园发生一起校车闷死幼儿事件,3岁男童强强早上7点多乘接送车抵达幼儿园后,因睡着而未被司机、老师清点到,以致被遗忘在校车内9小时,直到下午4点半左右才被发现,此时男童已经停止呼吸。随后,三亚教育局取缔了该幼儿园。
此事故引起三亚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事发后,公安机关紧急介入调查。经家属同意,对强强进行了尸检。9月14日,记者获悉,经尸检鉴定,3岁男童死因为窒息死亡。
男童父亲梁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和幼儿园园长亲友签订了协议书。双方达成协议,家属同意谅解园方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过失,同意不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和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并同意向公安机关出具不追究园长等4人刑事责任的书面意见。此后幼儿园园长的亲友赵某赔偿了家属41万元。
据梁先生介绍,目前他已收到赔偿的41万元,也向三亚警方出具了不追究博爱幼儿园负责人庄某杰及相关责任人共4人刑事责任的申请书,并希望警方办理撤销刑事立案手续,释放园长庄某杰等4人,并发还幼儿园被扣的涉案车辆。
对于刑事责任协议书是否有效的问题,海南中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文山说,双方签订的民事赔偿协议有效,但不追究幼儿园园长等4人的刑事责任,该协议条款没有法律效力。幼儿园园长等4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经过司法程序,最后由法院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