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申志民)昨日,北大校园论坛一则题为《北京大学自行车驾驶资格证申领考试规定》的网帖引发关注。网帖介绍,即日起对北京大学燕园校区内的自行车驾驶人须通过驾驶证资格考试,无证“驾驶”将受处。昨日,北大校方辟谣称,学校从未要求办理自行车“驾驶证”,此帖内容不实。
网帖 无证车主将受处
网帖称,北大燕园校区内的自行车驾驶人须在2011年12月31日通过驾驶证资格考试。2012年1月1日零时起,未取得驾驶证在校园骑行的驾驶人将被视为无证驾驶。保卫部核实其身份后,将责成相关院系对其进行行政处理。
网帖说,《规定》分《处罚细则》和《考试科目及合格标准》两部分。其中,《标准》介绍,自行车人需对倒桩移库、过减速带、匀速骑行、加速骑行、定点停车等7部分科目进行考试。
《细则》称,如果无证驾驶人为本科生,取消其保研资格、三好资格、优干资格,对情节严重者还可处以绩点下浮0.2-0.5的处罚;如果无证驾驶人为硕博研究生,一律无条件延期一年;如果无证驾驶人为教工,需缴纳罚款2000元,并取消其十佳教师参选资格。
网帖中,《规定》落款为“北京大学保卫部自行车管理中心”,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
保卫部 为虚假信息
“还挺逗的~”“现在开始多回去练练走路吧,不然到时候是无证上路,会被抓的。”昨日,在人人网,北大BBS论坛等,多位网友发帖评论。
北大保卫部一位杨姓副部长表示,学校从未要求办自行车驾驶资格证,保卫部也不存在所谓“自行车管理中心”的下属机构。
该副部长介绍,北大目前有自行车上万辆,学校在校内路面上设置了减速带;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期,保安等对自行车密集区域进行管理,尽可能杜绝骑快车,乱骑车现象。
■ 律师观点
冒他人名义发帖违法
“发帖人的行为违法”,北京市翰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召利认为,如果发帖人以玩笑的目的发帖,不冒用他人名誉,且网友容易识别信息是玩笑内容,则发帖娱乐一下无可厚非;如果冒用保卫部相关部门发帖,不管发布的内容是否是“玩笑话”,显然侵犯了保卫部的名誉权。同时,也可能误导一些学生,侵犯到学生的相关权益。
“学生或保卫部可向相关部门举报,对发帖人的侵权行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