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限速70公里的道路上狂飙100多公里的彭军(化名)和侯宇(化名),相互斗气、别挡,最终导致两车同时撞上停在路边的帕萨特轿车。昨天,二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至密云法院,据悉,这也是本市首例因飙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例。
追车方:
就想问为什么别我
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危险驾驶罪后,密云法院昨天首次审理了因“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造成的危险驾驶罪。
昨天,彭军和侯宇分别被带到法庭。彭军回忆,今年5月11日12时许,自己在途经密云县溪路阳光大桥的红绿灯时,旁边的宝来车突然别了自己。“当时吓了我一跳,差点撞在一起,所以我就开始追他,就想追上以后问问他为什么别我!”彭军说。他称驾驶宝来车的侯宇先后两次别了他,这让他很是恼火,于是开始一路狂飙,在限速每小时70公里的道路上一度开到100多公里。
当彭军追车到溪翁庄镇中学路口时,两车在别挡过程中同时撞上停靠在路边的帕萨特轿车,造成三车损坏。“当时我们都没想撞坏对方,但最后还是因为车速太快没避开路边停着的车。撞车后我俩都停了车,但侯宇一直没下车,所以我一下就火了,抄起路边的石头就砸了他的车前挡风玻璃。”经鉴定,彭军驾驶的桑塔纳轿车造成28000余元的损坏,侯宇的宝来车和停着的帕萨特车也造成5000元上下的损坏。
别车方:
躲车无意别到后车
侯宇在庭审时称,自己不过是“躲车”,无意别到了彭军的车。“我当时是为了躲旁边车道开过来的一辆大货车,所以才掰了方向盘,没想到别到后车。”侯宇称自己因为是新司机,经验不足,看到货车开过来就因为怕被撞到下意识向旁边并了线。
“后来我发现彭军开始追我,还时不时摇下车窗骂我,我当时因为害怕所以才一路狂飙。”侯宇称,之所以撞车后迟迟不下车也是因为害怕追车的彭军,但不料此举更激怒了对方。
庭审时,二人均表示认罪,并称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据悉,二人和帕萨特的车主杨某已就车辆损毁的赔偿达成一致,杨某表示不会再追究二人的民事责任。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晨报记者 荀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