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山木二审仍判四年 当庭称是全中国男人的悲哀

2011/10/15 9:25:2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去年12月份,罗湖区人民法院对宋山木案作出一审判决,宋山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云(化名)经济损失人民币4205.87元。至于宋山木表示会申诉,罗云表示,相信法律还会给她一个公正的判决。

宋山木二审仍判四年 当庭称是全中国男人的悲哀

  去年12月,罗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宋山木强***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4年。南都记者徐文阁摄

  历时1年之余的宋山木强***案终于尘埃落定,昨天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对于宋山木的上诉,该院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将面临4年有期徒刑的宋山木对此结果感到不服,听判后情绪激动,坚持“喊冤”,他表示如果法院仅凭受害人的陈述就定他有罪,就“是全中国男人的悲哀”。他当庭表示会“告到底”,还会对这个结果向上申诉。

  去年12月份,罗湖区人民法院对宋山木案作出一审判决,宋山木犯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云(化名)经济损失人民币4205.87元。一审宣判后,宋山木提起上诉,认为一审法院仅凭罗云的陈述推定当时其违背罗云意志,强行与罗云发生性关系,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上诉人无罪,或者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昨天下午,深圳中院宣读二审判决书,表示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宋山木违背被害人罗云意志,宋山木借打扫卫生为名将罗云带到案发现场,并利用罗云对现场的陌生、偏僻环境,采用假意打电话叫人来对罗云不利的方式恐吓罗云,使其不敢反抗,后又逼罗云***服被其拍摄裸照,并以将裸照放到网上进一步威胁罗云,最终达到***淫罗云的目的。宋山木的行为已构成强***罪。上诉人宋山木的强***行为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法院认为,宋山木及其辩护人所提出的进行测谎测试只是为侦查提供方向的手段之一,测试的结果并不具备排他性,也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在现有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无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测谎测试。

  宣判现场

  宋山木情绪激动“喊冤”数分钟

  听判之后,宋山木情绪非常激动,还表示如果不让他讲话,就一头撞死在护栏上。在强烈的情绪中,宋山木“喊冤”数分钟之久,虽然语言比较混乱,但他分5点陈述了自己认为重要的意见,包括自己是冤枉的,一定会申诉到底等语言,其间还夹杂了不少骂人的粗话。

  宋山木感到最不服气的一点,就是在他与罗云的话差异巨大、几乎相左的情况下,为何法院会采纳罗云的话而不相信自己,并以此为依据判断他强***了罗云,他觉得判决所说的“根据种种情况综合判断和分析”,自己不能接受。他说,即使自己还是服刑了,也会在服刑期间找机会申辩,服刑结束也要想办法测谎,看看究竟谁在撒谎。

  除宋山木的律师到场之外,他的母亲和亲属三人也旁听了宣判,看到儿子很激动,宋母也大声声援儿子:“儿子,你要坚持住,妈妈支持你!”

  宣判后,宋山木的母亲告诉记者,自己根据审判时候听到的种种情况判断,“说他们通***,我接受,说强***不接受。”她说,目前儿子的公司由宋山木的一个小舅子在打理,运转正常。宋山木的辩护律师表示,虽然宋山木本人表达了要申诉到底的意见,但最后还是要看他是否递交书面材料。

  相关反应

  罗云满意结果称法律很公正

  宋山木涉嫌强***一案终审结束,维持原判,消息迅速传到远方的受害人罗云处。昨日晚间,罗云对记者表示,对于二审的结果表示满意,同时也奉劝刚刚走出校门的女大学生要小心为上。

  罗云是和他的男友一起接受采访的。她表示,经过长达一年零5个月,终于等到了公正的判决,“法律很公正,好人有好报。”

  针对宋山木所称案件的判罚是全天下男人的悲哀,罗云说,“他说得再多也没有用,自己做了就要受到惩罚”。罗云称,从一开始,宋山木就在狡辩,说她是为了钱,事实证明,罗云只想要一个公正的判决而不是金钱,所谓的行业恶性竞争的陷害也不存在,包括测谎等都只是借口,他只想通过这些言论来洗脱自己的罪行。

  至于宋山木表示会申诉,罗云表示,相信法律还会给她一个公正的判决。

  罗云也表示,事发时她就是一个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所以想特别嘱咐刚出校门女大学生们注意自身安全,小心为上,对看到的人和事做出分析,尽量避免和可能对自己做出伤害的人私下接触。如果万一碰到可能被猥亵的情况,珍惜生命,并尽可能地保存好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判决书关于三大争议焦点的分析

  1

  被害人是否自愿与宋山木发生性关系

  罗云的陈述、宋山木的供述相互印证,证实宋山木之所以将罗云带至案发现场,是因罗云决意辞职并明确拒绝宋山木的挽留,这一事实完全可以排除罗云想通过宋山木获取工作上好处的可能。同时,从多位证人证实的罗云案发后回到住所后的言行表现,主动告诉其男友被宋山木性侵犯以及选择于案发次日凌晨报警将如此重要个人隐私公开的事实,也可以排除罗云想从宋山木身上获取金钱上的好处的动机。

  罗云案发时正值月经期内,就其自身生理而言,并不可能自愿和主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罗云在发生性关系前、之间和之后均无向宋山木提出过任何利益上的要求,且罗云在案发后并没有留在山木集团接受宋山木所称可能给予其的好处,因此,罗云称被宋山木所强迫是符合常理的。

  2

  宋山木有否用语言和拍摄裸照等威胁被害人

  宋山木的供述称,罗云在宋的劝告下不但表示不辞职了,而且主动勾引宋山木,宋山木是在被动的情况下与罗发生了性关系。而罗云陈述宋山木打电话叫人来和拍其裸照进行威胁,虽没有得到宋山木电话通话记录和宋山木照相机内容的印证,但可以作出合理解释,宋山木打电话叫人的用意是要给罗云内心造成威胁,并没有真正拨通电话。而宋山木的照相机里的内容是5月4日以后的,且宋山木故意将5月4日以前的内容删除掉并用新的内容将内存占满,使得5月4日前的内容无法恢复,宋的此举可疑,有可能是宋将裸照删除了,也有可能没有真拍照,也有可能现在的内存卡是重新换上的。打电话和拍裸照都是宋山木用来恐吓罗云的手段,只要使罗云内心产生恐惧就可以了,不必要求打电话确实发生和从照相机里查到裸照才能认定罗云陈述是真实的。

  3

  受害人没有马上报案及事后收到钱

  罗云在案发后没有立即报案,而是打电话向其男朋友哭诉,对是否报案心里矛盾,这完全符合其作为一名刚出校门涉世未深的年轻未婚女子的心态,毕竟报案就等于将个人隐私公开了,对其名誉和今后的生活都将有重大影响。罗云陈述其当时想不声不响地离开公司,但又担心被拍的裸照以后对其不利,在其男朋友的鼓励下,她还是选择了报警。至于山木公司汇到其账上的5772元是其报案后的事情,且其中有部分是其工资,多出的部分有可能是宋山木自认为给出的补偿,不能以此认定罗云当时是为了钱自愿和宋山木发生性关系。

  采写:南都记者 刘晓燕 肖友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