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李洁) 因薪资问题起纠纷,榆中县男子漆绪武绑架杀害雇主的小孩后,伙同老乡漆宝福索要12万元赎金。10月17日记者获悉,该案经3次开庭审理后,兰州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漆绪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漆宝福有期徒刑两年。宣判后,两人未提起上诉。
绑架杀害雇主幼子
现年28岁的漆绪武于2002年受雇于一家屠宰场做货运司机。2009年秋季,漆绪武拉货途中遇车祸受伤,在医院救治花掉了3000元货款后,半年未能上班。之后,漆绪武以“因工受伤”为由向老板王强(化名)索要医药费及拖欠工资,不料王强反讨3000元货款及漆绪武结婚时赊购过5头猪的5000元欠债,为此漆绪武起意报复。
2009年10月16日下午,王强11岁的儿子晓东放学归家,一路尾随的漆绪武将晓东哄骗到兰州市天水路附近一出租屋内将其杀害。次日,漆绪武包租出租车移尸至榆中县新营乡黄坪村文升学校附近一处防空洞的偏洞里。两天后,漆绪武又萌生了向老板勒索钱财的歹念,于是找到在兰当修理工的老乡漆宝福,让他向老板娘致电索要赎金12万元。几番索要无果后,漆绪武又亲自催要赎金。其间王家向警方报案,同月29日,两人在铁路局附近一家棋牌室被警方抓获。
凶手一审被判极刑
2010年2月8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漆绪武、漆宝福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3月29日庭审时,两人对所犯罪行拒不承认、百般抵赖。
2010年7月14日庭审时,漆绪武依旧如故。漆宝福则称自己归案后是坐在“老虎凳”上接受的调查,直至法警将法定的审讯专用警械“问讯椅”抬至被告席前让其辨认,才有所收敛。
2011年8月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3次开庭审理该案,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一份有人亲眼见过夺命榔头的证人证言,法庭上,无论法官怎么调解,两被告人的家属都表示没有能力进行民事赔偿,而被害小孩的父母则表示,他们放弃第一次开庭时41万元的民事索赔,恳请法庭判处漆绪武死刑。
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漆绪武为泄私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杀害晓东勒索钱财,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因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漆绪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漆宝福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