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东锋 昨天起,有关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已被停职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的消息开始在微博上流传,但这一说法尚未有官方回应。同时,据《城市信报》9月28日报道,王浩早已不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任职,而是调到了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
“小悦悦事件”让很多网民联想到了多年前的“彭宇案”,而从昨日起,该案主审法官王浩“已停职,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消息就在微博上广为流传。值得注意的是,这则转载率颇高的消息并没有正式的来源,目前亦尚未得到官方回应。
事实上,大约四个星期以前,山东的《城市信报》就曾报道过王浩的行踪,只是称其已调任,并未有“停职”的说法,更谈不上“交司法机关处理”。据报道,按王浩原来所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位法官的说法,王浩确实已经调走,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
报道中还称,王浩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而按照街道办的一位负责人的说法,王浩到街道办后被安排在了挹江门司法所。
该报道未透露王浩调任的具体时间,网络检索显示,早在2010年12月半岛网的一篇报道中就称,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政治处在接受记者求证时,就表示王浩已不在该法院任职。
据称是法学硕士的王浩,因2006年引发极大争议的“彭宇案”而被网民关注。2006年11月20日,一位徐姓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车时摔倒骨折,老太指认搀扶她的彭宇撞到了她,为此索赔高额医药费。双方最后对簿公堂,2007年9月4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彭宇给付40%的赔偿,主审法官正是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