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岁娃庆生 县委宣传部道贺?》一文发出后,引起巨大反响。昨日10时,射阳县委宣传部于射阳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严正回应”,重申了该“庆生气球”由当事人董启阳擅自冒用射阳县委宣传部名义悬挂,与射阳县委宣传部无任何关系,并点出昨日不愿透露的“广告公司”名字,还登出了该广告公司的致歉信。
该回应中提到,悬挂条幅为小孩庆生,纯属个人行为,是当事人董启阳擅自冒用射阳县委宣传部名义悬挂,气球由射阳县中天广告公司提供,条幅由董启阳本人制作,与射阳县委宣传部无任何关系。回应同时指出,当日射阳电视台没有安排任何设备到场拍摄,现场设备为当事人雇请的婚庆公司所有。射阳中天广告公司及当事人董启阳已郑重向射阳县委宣传部道歉,并表示认真吸取教训,承担一切后果。
与回应一并发出的,还有中天广告公司的道歉信。该信解释称,上月1日,中天广告公司接到业务关系人董启阳为其子庆生施放气球的业务,“我公司按要求为其提供4只气球,气球下悬挂的条幅为董启阳本人制作并悬挂,董启阳本人就是广告从业人员,我公司当时并未对气球下悬挂条幅的内容进行把关。对于因我公司工作失察而造成的严重不良影响,我们诚挚地公开道歉,并承担一切后果”。
记者 蒋哲 实习生 李碧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