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摆脱追求者将其砍死后沉尸水塘

2011/11/23 11:09:1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同年2月21日下午,郭林、吴学勇携带凶器在村里一山坡上的松树下埋伏,由吴学萍将许某带到附近的油菜地。后经法医鉴定,许某系被他人持锐器致伤头部、面部、颈部、胸部等全身多处,致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为摆脱有妇之夫的纠缠,她叫上老公、弟弟,欲好好教训对方。随后3人设下埋伏,将对方约出后乱刀砍死。日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3人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15年。

  吴学萍今年35岁,家住清镇市红岩村,她与丈夫郭林结婚多年,感情一直不错。2010年初,吴学萍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许某,吴学萍只是把对方当成一个比较谈得来的朋友,可她想不到的是,许某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竟开始疯狂的追求自己。

  吴学萍也多次提醒许某二人都已有家庭,在一起根本不可能。可许某完全不在乎,还是我行我素,没事经常打骚扰电话不说,还直接跑到村里来找人。吴学萍不胜其烦下,便把此事告诉丈夫郭林与弟弟吴学勇,不想二人非常气愤,决定好好教训下许某。

  同年2月21日下午,郭林、吴学勇携带凶器在村里一山坡上的松树下埋伏,由吴学萍将许某带到附近的油菜地。随后吴学勇手持一把斧头砍杀许某的头面部、颈部、背部等处,将许某砍倒在地后,郭林又持刀刺杀许某的腰部、颈部等部位,导致许某当场死亡,随后三人将尸体移至附近油菜河,并用石块将许某尸体沉入水塘内。

  后经法医鉴定,许某系被他人持锐器致伤头部、面部、颈部、胸部等全身多处,致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林、吴学勇、吴学萍因琐事与许某发生矛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