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愈却不敢出院的张喻,靠绣十字绣打发时间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罗茜 通讯员高翔
10月3日,一辆旅游客车在罗田县天堂寨冲下山沟,53名乘客受伤,被送到武汉治疗。如今,绝大多数伤者可以出院,其中34人已经办理出院手续,但是截至前日,离院回家的只有两人,其他都在医院继续住着。
车祸事故发生至今,伤者治疗等费用共达近百万元,但因赔偿责任没有落实,至今无人买单。伤者担心这些费用落到自己头上,加上部分伤者的后期治疗费用没有着落,他们不敢回家。
连日来,本报记者对这一“怪事”进行了多方采访。
车祸回放
度假旅途中 大巴翻山沟
今年国庆节期间,武汉百事通旅行社组织了一个旅游团,一行154人前往罗田县天堂寨风景区游玩。
天堂寨是大别山主峰所在地,海拔1729米,通往景区的道路均为盘山公路。10月3日下午,饱览秀美的大别山风景后,游客们分批乘坐武汉旅游伟业车队的一辆旅游大巴车,从景区返回山下的景区大门集中。其中第三批游客乘车途中,大巴车翻进山沟。
事故发生后,其他游客、景区工作人员、***、消防、医护人员等迅速展开救援。53名伤者先被送到罗田县人民医院治疗,后陆续全部转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救治。10月6日,所有伤者病情均已稳定。
伤者投诉
赔偿没着落 不敢把家还
此次车祸中的伤者,全部是武汉市骏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其中京山女孩张喻锁骨骨折,10月9日接受手术,骨折部位被钢钉固定,两周后拆线。一般而言,她早就可以出院,回家休养,但她至今还住在病房。
前日,记者见到张喻时,她能走能跳,行动自如。从10月25日起,她已经不需要做任何治疗。其实她早就想出院了:“医院里吃饭、洗澡都不方便,正常人谁想在这里住着?”
但是,和其他伤者一样,她不敢出院:“我们从住院到现在的治疗费都没人付,我以后还要做第二次手术把钢钉取出来,到时候的治疗费怎么办?”所以,她一直在医院住着,百无聊赖时就绣十字绣打发时间。
骏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派到医院照顾伤员的张好月告诉记者,53名伤者中,只有两人出院回家。所有伤者都有着一样的顾虑——连治疗费都没着落,误工费、营养费等赔偿更是没指望,大家担心出了院就没人管了。
医院犯难
百万治疗费 无人来买单
中南医院的一份罗田车祸伤员救治统计单显示,共有53人在该院不同科室住院治疗,其中34人“出院未结账”,19人“未出院”,拖欠的治疗费用共达95万余元。
该院医务处处长梁辰介绍,经过治疗,这些伤员绝大多数符合出院条件,但有的不办出院手续,有的办了出院手续却还住在病房,“医院也不能把人往外赶,只能任由他们住着。”
该院骨三科、骨四科病房,一共只有25个床位,其中12个仍住着罗田车祸伤者。***长朱红珍说,他们都处于伤口愈合期,全都可以出院休养,其中5人办了出院手续却没走,7个不办出院手续,床位因此变得非常紧张,许多患者没办法收治,有些重症患者只能住在走廊的加床上。“这样耗下去,对哪一方都没有好处。”梁辰说,“一个病床每天费用上百元,越拖治疗费越高,事情越难解决。”他建议伤愈的患者先出院回家休养,然后再和旅行社及肇事车队协商赔偿事宜。伤员所属公司也同意劝员工出院,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各方博弈
费用该谁付 各说各的理
那么,近百万元的治疗费、伤者的赔偿等,到底该由谁付?
武汉百事通旅行社负责处理此事的一位吴姓经理说:“我们也是受害者。”他认为,旅行社不仅因为此事声誉受损,还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而车祸是由武汉旅游伟业车队的司机造成,理应由车队垫付治疗费,再由保险公司理赔。
根据省公安交管局通报的事故调查结果,该起车祸由旅游大巴车驾驶人杨小平负全责,因为他“先用二挡带刹行驶,因连续刹车,导致刹车单边,驾驶人想抢一挡未抢进去,以致车辆失去控制。”旅游伟业车队的一位陈姓负责人表示,正在筹款垫付治疗费,下周将前往罗田领取交通事故鉴定书后就会付钱,但“只会垫付一部分费用”。他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治疗费应该由车队、旅行社、伤者共同垫付,之后再理赔,不该全部让车队出。
伤者之一的姚叶南左腿胫骨粉碎性骨折,仍在中南医院康复科接受治疗。她说:“我们是受害者,不能还让我们出钱。”她认为治疗费应该由旅行社垫付,“我们和百事通旅行社签了协议,出了事首先应该由他们承担责任。”
据了解,中南医院和***方面已为此召集相关各方开过三次协调会,但大家各执一词,每次都吵得不可开交,最后都不了了之。目前,伤员们还在医院一天天耗着,治疗费用也在一天天往上涨着。
***和律师各有说法
车祸应急救治机制有待完善
罗田车祸的赔偿究竟该如何处理?记者分别咨询了***大队和律师的意见,得到的是不同的答案。
罗田县***大队负责处理这起事故的郎喜涛警官说,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正常的处理程序应该是由伤者及其所在单位垫付治疗费,拿到医疗机构的发票后,再凭发票向肇事方索赔。索赔过程可申请***部门协调解决,也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而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小勇则认为,车祸伤者与旅行社签订了服务协议,根据《合同法》规定,旅行社有义务保证游客安全,出了事故也应该由旅行社先行承担赔付责任。旅行社解决完与游客之间的责任,再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向责任方追究索赔。
这次车祸既是一场交通事故,又是一场服务纠纷,牵涉到伤者、肇事者、旅行社三方,从不同角度处理,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中南医院党委副书记林军表示,这起车祸暴露出应急救治机制的漏洞:“法规如果不能统一,相关方面就会互相推诿,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如果三方互不相让,最后受到损害的还是伤者——因为这样的车祸并不是个案,如果每次治疗费都难以解决,以后还有哪家医院愿意救治?”
林军透露,罗田县人民医院向中南医院求助之前,曾联系过汉口两家医院,但都遭到婉拒。虽然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但是在医院无法保证治疗费用的情况下,这项规定的执行力度也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