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为赚积分发色情图片 被判处拘役6个月

2011/12/1 18:44:10 作者:佚名 来源:女物情感网
昨天,刘某和丁某,一男一女,分别在东城法院因传播淫秽物品罪受审。丁某的律师认为,8万次的点击量,并无法确定是不同IP地址访问,如果是同一IP地址多次浏览点击,实际应认定的点击量应有很大出入。

  昨天,刘某和丁某,一男一女,分别在东城法院因传播淫秽物品罪受审。两人一个是研究生毕业,为了赚积分而登录色情网站发黄色图片,一个是大专学历,为了和网友共享而发自己写的淫秽小说。两个年轻人误入歧途,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研究生发黄图为赚积分

  刘某今年30岁,从大学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北京一家知名网站工作。由于从事网站设计方面的工作,刘某常常上网借鉴一些灵感,在访问国外网站时,获取了一家色情网站的地址。刘某随后注册成为会员,并开始在网站上发布包含色情图片的帖子。去年七八月间,刘某发表了200多张照片,点击次数高达82万余次。

  去年9月中旬,刘某被警方抓获。刘某沉浸于发色情图片的原因,在于网站设定的规则,通过不断发帖增加点击率,获得更多的积分,提高会员等级后,可以有权限浏览更多的色情内容。

  刘某的父亲也从四川老家赶来参加庭审,刘父坦承,家里培养一个研究生不容易,“儿子犯了个错。”由于被警方抓获后,单位已将刘某开除,为了儿子今后重新做人,刘父一直恳求媒体不要披露儿子的影像信息和真实姓名。最终,鉴于刘某认罪态度很好,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6个月。

  年轻妈妈贴黄文为共享

  随后出庭受审的丁某,检方指控其罪名同为传播淫秽物品罪。丁某来自江南水乡乌镇,今年只有24岁,很难让人将这样一名模样秀丽可人的女孩,与发色情帖子的违法行为联系起来。从2008年到2009年间,丁某登录正规网站论坛,上传了七篇淫秽小说进行传播,点击量共计8万余次。后丁某结婚生女,加上网站封杀相关帖子,丁某才收手。

  丁某发淫秽小说的历史,可追溯到其上大学期间。丁某称,当时同学都喜欢看淫秽帖子打发时光。她随后开始在网上发小说,其中不仅有转帖的,也有自己原创的作品。“将其他一些故事的情节拼凑在一起,把主人公换个名字。”丁某称,她发淫秽小说的目的,是为了和网友共享,为此,她还在网站上建了专门版块。丁某的家人昨天也来参加庭审,坐在旁听席上表情凝重。丁某承认,家人并不知情。由于丁某的律师对于检方指控的点击量不予认可,法官表示将用普通程序择日再审。

  ■案外解读

  发黄帖如何定罪?

  丁某的律师认为,8万次的点击量,并无法确定是不同IP地址访问,如果是同一IP地址多次浏览点击,实际应认定的点击量应有很大出入。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点击量是一项定罪的要件。如果点击量达不到一万次以上,虽然丁某上传7篇淫秽小说,并不构成犯罪。相对应的,刘某帖子80多万次的点击量以及200多张图片,都已达到标准。

  按照司法解释,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

  晨报首席记者 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