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提议出游遇意外5死7伤 女儿被亲戚状告索赔

2011/12/2 2:49:1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一行12人去扬州游玩,回上海途中,在高速公路无锡段突遭意外5死7伤。认定书上清楚地指明:老汪驾驶面包车爆胎,与同向货车相撞,冲出高速公路护栏的事故为意外,各方均无责任。

  一行12人去扬州游玩,回上海途中,在高速公路无锡段突遭意外5死7伤。幸存者及其亲属,一致要求提议组织此次出游的大姐一家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补偿。日前,无锡锡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决大姐的女儿汪小姐在父母遗产范围内,向索赔的亲人们酌情补偿共计40多万元。

  出游归途遇车祸5死7伤

  阿霞的老公老汪经营着一家不小的公司,家庭条件相对优越,阿霞又是家中大姐,便经常组织兄弟姐妹几家人一起结伴出游。

  今年4月,他们各自带上子女,一行12人从上海出发去扬州游玩,一路上玩得很愉快。

  4月10日,一大家人泡完温泉之后,就踏上了回家的路。谁也没想到的是,他们一行人竟然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载着12人的面包车正行驶在从扬州回上海的高速公路上,途经无锡段时,面包车的右后轮突然爆胎,撞上了同方向行驶的货车后,又撞上了路边护栏,最后冲出护栏翻下高速公路。

  事故发生后,面包车里的12人,有10人被甩出车外,阿霞和丈夫老汪,以及他们年仅3岁的外孙女乐乐当场身亡,同时遭遇不幸的还有小弟阿伟和弟媳阿珠,其余7人均受伤。

  女儿面临亲人巨额索赔

  事故发生后,父母双亡又痛失爱女的汪小姐,考虑到是自己父母提议并组织去扬州旅游,又是自己爸爸开的车,认为阿姨和舅舅去世,自己家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出于这样的想法,在***部门还没有作出责任认定之前,汪小姐和丈夫小沈就主动拿出20多万元,用于亲人们的治疗和补偿。

  不久,交管部门经过现场勘查和分析,得出了此次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

  认定书上清楚地指明:老汪驾驶面包车爆胎,与同向货车相撞,冲出高速公路护栏的事故为意外,各方均无责任。

  拿到这份无责任认定书后,汪小姐夫妻觉得这是一起意外事故,自己也受伤严重且家庭破碎,不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且出事后他们已经在第一时间拿出20多万元,因此不愿意再负担受伤亲人的医疗费用。

  可汪小姐的这一决定,让受伤亲人及其家属由悲伤转为了愤怒。在他们看来,如果没有大姐阿霞的提议,压根不会有当天的惨剧,而且事发时,又是大姐夫开的车,虽说这起事故是意外,但最起码要先帮他们把伤治好,不能把责任撇干净。

  于是,事故的其他幸存者及其亲属,把汪小姐和她父亲的公司(出游的面包车为老汪公司的车)告上了法庭,向汪小姐一家索赔200多万元。

  法官使绝技,判赔40多万

  围绕着这起事故,无锡锡山法院共立案审理了6起案件,因案件涉及人员复杂,除车内幸存者以外,还有伤亡者的亲属。

  为了理清他们的关系,一向以画家谱办案出名的法官周锡培再次拿出了他的绝技,画出一张简易的家谱图后,人物的关系便一目了然。考虑到当事人都是亲戚关系,法官试图从亲情方面入手,几次想要调解,无奈双方态度都很坚决,坚持诉讼。

  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在学术界属于一种叫做“好意同乘”的案件,即无偿搭乘他人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为各方均无责。

  汪小姐的父母均无过错,而作为对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汪小姐而言,在父母、女儿亡故,自己亦受重伤的情况下,再要求其承担其他伤亡亲属的赔偿责任,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不过,考虑到是汪家驾驶的车辆,从亲情上给予一定的补偿也是合情合理的。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汪小姐在父母遗产范围内,向索赔的亲人们酌情补偿共计4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