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杰) 男子付某的黑诊所已被取缔,但仍偷偷营业。记者昨天获悉,付某因涉嫌延误对一名脑瘤男童的治疗,致男童死亡,在昌平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外地来京人员付某,自2007年开始,在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资质的情况下,在昌平区经营无名诊所。2008年5月,昌平区卫生监督所对其诊所予以取缔、责令立即停止一切医疗执业活动,但付某仍然收治病人。2008年12月,8岁男童小雨(化名)来到诊所就医,自称头疼想吐。付某为小雨测量体温显示正常,便按照感冒进行医治,给小雨输了几瓶消炎药。但小雨仍然头痛不止,其父母将他送至正规医院,小雨经抢救无效死亡。
司法鉴定显示,小雨的表现是脑瘤的一种临床表现。付某缺乏基本医学知识,不能对小雨进行系统的检查和诊治,将其盲目诊断为感冒给予输液,属于误诊、误治而导致延误治疗时机。
检方认为,付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刑事责任。昌平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