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打工者为凑路费劫杀路人

2012/2/7 2:41:2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裴晓兰) 辛学明与高晓东两名境遇窘迫的打工者偶然相识后,合谋在丰台区赵公口长途汽车站附近劫杀了一名女子。法院查明,辛学明、高晓东在丰台区赵公口长途汽车站东侧汉庭连锁酒店附近,拦截途经此地的27岁女孩李某。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辛学明与高晓东两名境遇窘迫的打工者偶然相识后,合谋在丰台区赵公口长途汽车站附近劫杀了一名女子。他们受审时曾被死者父母当庭追打。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辛学明死刑,高晓东无期徒刑。

  辛学明22岁,高晓东20岁。据来自内蒙古的辛学明供述,2010年8月1日,他身上没钱了,就在木樨园、赵公口一带转。8月3日晚9点多,他在路边长凳上,认识了河北来京的高晓东,对方在找工作时被人骗了钱和手机。两人商量后决定抢钱回家。当晚11点多,二人在赵公口附近抢劫杀害了年轻女子李某。

  法院查明,辛学明、高晓东在丰台区赵公口长途汽车站东侧汉庭连锁酒店附近,拦截途经此地的27岁女孩李某。李某反抗时,辛学明持尖刀猛刺李某,导致对方死亡。辛学明、高晓东抢得李某背包后逃离现场,所抢包内有人民币3200元、诺基亚牌手机等财物。2010年8月5日,辛学明、高晓东被查获归案。

  李某的母亲说,她女儿大学毕业,出事前在一家商场做楼层经理。她头一天还劝女儿辞职回河南老家,结果第二天就出事了。

  法院认为,辛学明、高晓东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致人死亡,依法判处辛学明死刑,判处高晓东无期徒刑,并判令二人赔偿死者家属6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