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发美国教授视频 再指***抄袭

2012/2/9 11:45:1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继质疑方舟子“剽窃他人图表、英文翻译出错”后,2月7日晚,深圳大学副教授孙海峰再抛“秘密武器”———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理学教授R obertRoot- Bernstein的专访录像,质疑方舟子抄袭。

  继质疑***“剽窃他人图表、英文翻译出错”后,2月7日晚,深圳大学副教授孙海峰再抛“秘密武器”———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理学教授R obertRoot- Bernstein的专访录像,质疑***抄袭。在他提供的材料中,Robert据相关译文确信方涉嫌抄袭。但截至发稿时为止,***和Robert均未回应此事。

  据悉,***早就被质疑抄袭其母校教授R obert Root-Bernstein的文章。去年《法治周末》曾进行报道。Robert本人也曾通过电子邮件与***交涉。

  ***抄袭案翻炒一年

  今年2月7日,又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Robert给他的回复,称“我指控他(***)之照抄本人的论点、论据和文字,不但剽窃了我的文章,也侵犯了出版该文章的牛津大学出版社的版权”。

  当日,***发微博称,本不想理睬,但有几家媒体都来问,就通过土豆网视频做一次澄清、说明。

  视频中,***解释,(所谓抄袭)是1995年,他在美国读书,在网络上跟人争论,用到R obert写的一篇随笔里关于科学的定义。“实际上这四点归纳也不是他本人独特的观点,而是科学界的共识,我在网文里引用而没有注明出处,是科学界的共识”。

  1999年,他把一些网帖综合成文集《方舟在线》时,加了出处,说这是根据美国学者Root-Bernstein的归纳。

  ***表示,2010年,密歇根州立大学校方做了调查,结论就是举报者没有确凿证据支持其观点。其文章是网上发表,跟学业没有关系,决定不受理指控。

  深大副教授再抛质疑“炸弹”

  孙海峰说:“这场风波中,公众看到的始终只是R obert的邮件回复。我们一直保留着一件秘密武器,那就是他就此事谈话的视频。”据称,去年8月前后,他和国内学界一些人开始搜集***抄袭的证据,并计划协助起诉***。他们委托媒体人采访Robert并录制视频,“当时想如果他无法出庭,就把这个播出来。”

  前晚,他给南都记者提供了两段(共3分半钟)视频节选及该视频中英文谈话记录(据称是视频谈话全文)。据谈话记录,R obert教授称,最初给刘实(美籍华裔科学家,亦质疑***抄袭)的信中,对***是否抄袭其作品“没有能力做出判断”。后来,他陆续收到两三个人对方文章的翻译,都与其原文相似。其中有一篇是“方博士的密友用于证明***没有抄袭、但我看是抄袭的译文”,使其确信这是一起抄袭案。

  孙海峰说,他们在协商请R obertR oot-Bernstein来华。如果得以成行,他可负责其在深圳和香港的行程。

  昨日南都记者发电子邮件给R obert R oot-Bernstein,并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及打电话的方式,请***予以回应。***亦表示会看邮件。但截至发稿时为止,两人均未回应此事。

  采写:南都记者庄树雄 整合:陈实

  “孙方论战”始末

  由拥趸到倒戈

  一年前,孙海峰还是***的支持者。他说,曾认为方打假是正义的表现。但去年3月,***和别人的论战让孙海峰有了一些新的思考:“觉得***攻击个人,搞有罪推定的做法有问题。”

  去年3月11日,孙海峰发表评论:“你什么时候见过***质疑过权力机关?”4月,孙海峰又发微博,针对网络质疑***之妻刘菊花论文造假表达看法,“我特意下载了两篇论文,对照发现(刘菊花)确有抄袭。”

  “孙方论战”就此拉开帷幕。

  ***指出“用孙海峰等人的标准来要求,发现孙的博士学位论文也存在抄袭”。几个回合后,孙海峰发表公开道歉声明,称其博士论文有引用虽标明出处但未加引号,另一处引用未查明原始出处,但指其博士论文观点与论证属于原创。

  去年5月,***炮轰孙海峰,称其《略论传统美学中的“自然”观念》(2007年发表),是抄袭方波等人的论文(2005年发表)。孙海峰发表声明,称该作品是一篇作业(2002年),原题为《“自然”本义探》,当时他曾放在网上与人交流,也曾投稿未发。最后孙海峰还在其网易邮箱中找到2003年该稿件的备份,并申请做了公证。但同日,***还是向深大学术委员会发举报信,举报孙抄袭方波等的论文。

  争议焦点

  科普介绍他人成果不注明

  算不算剽窃?

  关于质疑,***2月7日视频回应中称,写科普文章是介绍学术界研究的成果,“除非你说是自己的观点,否则引用别人观点而不注明,是不会引起误会的,也不是剽窃。如果在别的地方找到相似的内容就说是剽窃,本来就很奇怪。”他认为亦明和孙海峰等人,是用学术论文的要求来要求他的科普文章。

  ***说,R oot-B ernstein关于剽窃的说法跟一般人不符,“他说引用其东西,即使注明出处但未经他同意也是剽窃,这是一个独特的定义,跟学术界的规范是相违背的……即使引用过度,有注明但没有获得同意,最多也只是涉及版权的问题。”

  不过,在孙海峰提供的视频中,R obert说,做原创性研究和做科普,这两方面工作的标准其实是一样的:

  “不论你是做原创性研究,还是介绍他人的研究,你应该总是非常小心,注明出处,告诉读者你是从哪里获得的信息,并且给予那些首先提出这种观点的人以应得的荣誉。

  但在视频中,Robert Root-Bernstein提到其作品在美国也有被抄袭的情况,对是否会起诉抄袭者,他说:“大概不会,因为这非常困难,非常耗费金钱和时间,获得补偿的可能性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