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全保没聘请律师,整个庭审中他说的最多的就是“没有意见”。法官宣布休庭,未当庭宣判。 李森 摄 J151
本报讯 (记者林靖)酒后与媳妇争吵,为发泄情绪点火烧房,险些殃及院内30多间出租房,昨天33岁的河北男子施全保在海淀法院当庭受审。
在法庭上公诉人指控,去年10月9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施全保在海淀区韩家川路承租房内,酒后为发泄情绪,一时冲动,故意用打火机将床单及床垫点燃,致使房内起火,造成空调、床、窗户等物被烧毁。
庭审中,法官询问:“为什么要放火?”施全保说:“喝多了,跟媳妇生气。”“喝了多少?”法官又问。“一纸杯的二锅头。”
施全保的媳妇王某在证言中说:“我们租的3间房是我小叔的,我不知道我丈夫为什么放火。吃饭时他喝多了,发脾气跟我吵起来,之后我被我弟弟带走了。”
当时救火的小舅子王某十分后怕地说:“我姐家住的是用采光板封的院子,如果火大了或不及时扑灭,全都得点着。这个大院里还有不少住户,旁边的出租院都紧挨着,还有彩钢板的活动房。他们住在大院的里面,消防车都没法开到跟前,损失肯定是没法估算。”
法官问施全保:“想过后果吗?”施全保回答:“刚开始没想,看火着起来才害怕了,泼了两盆水。后来我小舅子搀着我出去,我跟***说火是我放的。”
***在外出办案返程中发现了醉酒的施全保,他嘴里还在不干不净地骂人。***送他回家,发现出租大院内一间房子被烧,施全保说是他点着的。
公诉人认为,施全保有放火的故意,实施了放火行为,其放火的院内共有30多间出租房,房挨房较密集,一旦着火不易扑救,可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