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性想要求对方给予婚姻上的保证时,她们常利用撒娇等非肢体语言达成目的。她们对毫无戒心的男性有所强求时,也是表现的非常撒娇、百般顺从对方。常常利用身上的各种武器,如撒娇啊、谄媚等,有时也会用哭的方式以达成自己希望对方允诺的事情。
但是,女性如此卖力,所希望的,与其说是希望对方"履行约定",不如说是"给予约定"这件事。也就是说签契约才是最重要,至于能不能履行倒是其次。因为如果契约书拿到手的话,以后,女性们可利用这些权利,要求对方履行约定,男女之间签婚约,对女性而言,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获得某种权利,而不是想急着当妻子。因为具有某种权利之后,心理上就比较安定。
德国一位哲学家曾说过一句话。"结婚使男人失去一半的权利,而增加一倍的义务。"在一次派对里,有人问他"男人和女人,到底那一个比较聪明?"他马上回答说:"当然是女人。因为女人是和男人结婚,男人是和女人结婚。说这句话的男人真笨。"从他的回答中,就某种程度作解释的话,是在嘲笑女人利用契约书,来剥夺男人的权利,且加以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