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婚姻登记中心讨回清白
妹妹不够婚龄冒充姐登记
姐姐要结婚时发现“被二婚”
状告婚姻登记中心讨回清白
本报讯 (记者 高星 通讯员 蔡小平 隗岚)妹妹没到婚龄想结婚,竟然拿着姐姐的身份证,骗过了婚姻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拿到结婚证。昨日,记者从新洲区法院获悉,该院首次采用简易程序,审结这起盗用身份证骗领结婚证行政诉讼案,判决该婚姻登记无效。
6年前,新洲女子洪小燕准备和男友吴某结婚。但她当时不满20岁,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她和姐姐洪大燕长得很像,就偷偷拿着姐姐的身份证到新洲区民政局拿了结婚证。
次年,洪大燕也和陈某登记结婚,但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偷偷告诉陈某,根据记录洪大燕并非初婚。虽然洪大燕弄清楚了事情***,但是陈某还是很恼火。
去年,洪大燕和丈夫发生矛盾,丈夫又把她的婚史拿出来说事。她深感蒙受羞辱,于今年2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她认为,婚姻登记部门因审查不严,导致她出现了两次婚姻登记记录,请求撤销她妹妹和吴某的婚姻登记行为。
法院查明***后,使用简易方式审理,判断洪小燕的婚姻登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