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路过冰面滑倒 法院调解泼水单位赔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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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车路过冰面滑倒受伤,将泼水人告上法庭索赔。原告方女士起诉称,今年1月6日下午,她骑电动车上班,途经某客运公司总站时,路过一片冰面滑倒受伤。

  本报讯(通讯员 王宁 张帆)女子骑车路过冰面滑倒受伤,将泼水人告上法庭索赔。近日,密云法院成功调解了此案,伤者获赔1500元经济损失。

  原告方女士起诉称,今年1月6日下午,她骑电动车上班,途经某客运公司总站时,路过一片冰面滑倒受伤。方女士调取当日录像,发现是客运公司的员工用水冲刷汽车,结果结了冰。方女士便找客运公司相关人员索要赔偿。因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方女士将客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车辆修理费共计3600元。

  客运公司认为,公司没有过错,方女士摔倒与公司没有关系,不同意赔偿。

  此案审理时,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法官一方面耐心听取方女士对客运公司的不满,另一方面积极作客运公司的工作,指明路面上的冰确是客运公司员工不慎造成的,客运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由客运公司赔偿方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00元。三天后,客运公司及时将赔偿款交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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