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某回头向旁听席望去。摄/记者 曹博远
被告人:牛某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受审。他多次犯罪判过刑,1987年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4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7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0年1月被释放。
本报讯(记者 洪雪) “我也没想杀人,是失手了。”因琐事发生争执,牛某持刀将崔某扎死,同时还将前来劝架的蒋女士扎成重伤。今日上午,牛某在二中院出庭受审,牛某被控涉嫌故意杀人罪。
上午10点,牛某被带进法庭。
检方指控,2011年10月3日20时许,在本市丰台区牛某因琐事与崔某(男,殁年37岁)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扎刺崔头面部、胸腹部、四肢等处十余刀,造成崔死亡。
其间,被告人牛某还持刀刺中前来劝解的蒋某(女,35岁)的胸部一刀,致其重伤。
崔某的父亲和崔某妻子坐在了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席上,“他就是一个人渣,我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同时要求其支付各种赔偿共计84万余元。”崔某的父亲大声地说。
该案未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