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动机
教师惩戒学生,从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其中涉及包括师德、学生权益、法律规定等等问题。管还是不管?这些问题让教师两难。前不久,安徽省肥西师范学校就发生了让迟到学生罚站的事,再次引起了社会的热议——究竟是体罚还是合理惩戒?如何在法律“红线”内严管“问题学生”?
□特别调查
本报记者李光明
本报实习生范天娇
“如果我不去罚,班主任就不敢罚,下一个学生处主任就更不敢罚。那迟到谁来管?屡教不改的学生如何管?”安徽省肥西师范学校学生处主任的话,多少让人看到因该校公开“示众”迟到学生所引发争议背后的无奈。
近日,安徽省肥西师范学校学生在微博爆料,称学校会抓上课迟到的学生到教学楼前公共场地罚站,这种公开示众的惩罚让学生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该微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与爆料者态度不同的是,舆论却多数倒向了校方,支持学校严管学生。
学生心声
罚站示众伤害学生自尊
“老师会按铃声结束为止,谁没有跑进教室就会被放在校园最中心处被剥夺自尊。全年级几千个学生就这么看着,这造成了我们心理上的自卑感,让我们学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心理打击。”4月18日下午,肥西师范学校一名学生在网上发出这样一条微博,认为学校过度体罚学生。
据爆料学生反映,迟到学生被要求一字排开站在教学楼前,罚站一小时。最多的一次有20多人,老师不听缘故,逮到就罚。下课时,被罚站的学生还会被全校学生围观,心里非常不是滋味。这还不算,罚站完毕学生还不能走,要到办公室等班主任来领才算完。
据了解,已有60多年办学历史的肥西师范学校,是全国优秀中等师范学校之一,并连续九届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学校开设五年制专科和三年制幼师专业,为社会输送大量的小学教师、幼师及特殊教育的老师。
“这不仅是体罚,更重要的是心灵上的打击,让学生害怕且心寒。”爆料学生说,“我们师范生出去都是要当老师的,学校这种行为让我们以后怎么做老师?”
校方态度
罚站只是一种警戒方式
针对网上爆料的肥西师范学校体罚学生一事,《》记者近日前往该校了解情况。得知记者此行的目的后,该校分管德育的赵校长向记者诉起“苦”来。
赵校长说,罚站这件事的确有发生过,但也是有原因的。由于肥西师范学校招生门槛低,学生成分比较复杂,很多学生会有不良的学习和行为习惯,加上学校是封闭式管理,要让家长放心,势必对学生纪律抓的很严。学校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有一些爱迟到学生屡教不改,让学校很是头疼。
“对于这类‘问题学生’,我们采取罚站这种方式,杜绝他们的坏习惯,从而集中注意力在学习上。”赵校长告诉记者,罚站只是一种警戒,并不是体罚,学校对行为习惯有问题的学生不能放任不管,只能采取警戒这种适当的惩罚来督促学生。
对于在公共场合罚站示众一说,赵校长解释道,学校并不是有意而为之。由于老师是在迟到行为发生地让学生罚站,所以地点比较随机。
“我认为这种方式不会对学生心理造成太大影响。”赵校长说,学校主要抓的是屡教不改的学生,如果自尊心很强的学生就会自律。对于那些不自律的学生,如果不改正他们不良的习惯,以后他们怎么教学生。“不过,经过这件事后,校方会对惩罚适当调整,但不会改变严管的态度”。
社会关注
教师陷入两难境地
该事件被曝光后,吸引网民讨论。与爆料学生采取微博曝光愿望不同的是,包括学生、家长在内的很多人都表示支持学校的行为。
“在校违规学生被老师合理惩罚,我认为是好事,证明该校老师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一名网友表示,“反观现在的学生心态,怕人管、不服管,任其自由。该罚!”
“学校已经三令五申说了不准迟到,遵守纪律的学生就不会迟到。再说课间休息时间充裕还迟到,就应该受罚,这样对遵守纪律的同学才公平。”肥西师范学校的一名同学说。
不少学生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认为罚站是合理的警戒方式,只是在方式上可以改进。家长一方也普遍认为“严师出高徒”,管得严是好事。
尽管社会舆论多数支持学校有赏有罚,但是校方却表示罚的很尴尬。
“现在的孩子不能打也不能骂,说重了就跟领导反映或是传上网,有时候略施惩罚就说我们侵权。”合肥市某高中老师说,“我是当了几十年的老教师了,有时候还被学生气的很无奈。”
“有的学生可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但有的就要用严厉的措施。”有老师认为,如果学生屡教不改或是犯了严重的错误,可能会被打手心、罚站,这种方式比较有效,但也会担心因为严格而给自己惹事。
在采访中,很多老师告诉记者,在如今的大环境下,学校和老师是弱势人群。现在的学生不好管,老师也不敢管。前有安徽省“杨不管”放任学生打架酿成惨剧,后有云南省昆明市某小学生被罚40个深蹲引发名誉侵权案,可见,管与不管、罚与不罚的矛盾已成为教育界的普遍现象,并且逐渐出现两极化的分歧。
专家视角
合理惩戒是教师的权力
为何老师会陷入两难困境?究其原因,是由于害怕触到体罚这条教育“红线”。
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或是造成心理上的痛苦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都对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予以明令禁止。若是老师违规体罚学生,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样一来,体罚成了教育“高压线”。惩罚学生,意味着老师可能担责任;而放任不管,不利于督促“问题”学生改正不良的行为习惯,是对学生不负责任。
“法律禁止体罚,因为体罚不是合理的教育方式,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还可能给学生造成伤害,但是不代表老师就可以放任不管。事实上,老师拥有一定的惩戒权,对犯错误的或是屡教不改的学生还是可以合理惩罚,比如采取口头批判、罚站等方式。”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葛明贵说,惩戒和体罚之间有个“度”,像肥西师范学校罚站示众事件就超出了这个“度”。
那么,“度”该如何把握呢?
“对于‘度’的把握有两个标准:一是老师采取惩罚时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目的明确得当。超过学生心智可以接受的或是不尊重学生人格的行为就是体罚;二是要了解学生犯错误的原因,对症下药。要配合正面教育和情感交流进行,而不是一味简单、粗放地惩罚。”葛明贵说,学校教育要以对学生的保护为主,绝对不能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据了解,惩戒权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在教育界已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合理行为,是教师职业所固有的一种权力。
“在国外许多国家,惩戒是被法律保护的,而且被具体化、量化。像英国教师就有惩戒不规矩学生的法定权力,还有一些具体要求,例如用符合标准的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6下等。”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胡从发说,我国明令禁止老师体罚学生,的确能维护学生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规范教学管理,但同时也可能造成对孩子的畸形保护。尤其是禁止“变相体罚”这一模糊概念,既可能成为一些学生或宠爱孩子的家长躲避错误的“借口”,也会增加老师拿捏惩戒措施的难度。
“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制定规章制度明确教育惩戒的标准,哪些行为是合法惩戒,超出了这个标准就是体罚。让老师在管理时有章可循,在教学实践中敢管,也管的得当,避免矫枉过正。”胡从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