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山东首富自办电厂供电,电价比国家电网便宜三分之一。5月15日19点,经济之声聚焦:国有发电企业直喊亏损,个人自办电厂又哪来的盈利?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这道闸门会不会越开越大?
中广网北京5月1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私人开办电厂,这已经不仅仅停留在政策鼓励层面了。来自21世纪经济报道的消息说,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魏桥镇魏桥集团自办电厂,自建电网,平均电价水平要比国家电网便宜三分之一以上,魏桥镇不少商户的用电都是由魏桥集团的电厂提供。
据了解,魏桥集团是一个总资产650亿元的大型民营企业,涉足的行业包括棉纺、织造、染整、服装、家纺等等,集团的董事长张士平,在2011年胡润富豪榜中以300亿元的资产被评为“山东首富”。魏桥集团自己建有电厂,不只是为本集团旗下的企业供电,还通过自建电网向其它企业供电。更为关键的是,自建电厂的电要比国家电网便宜。魏桥镇的一家酒店经理就说,国家电网的电一度8毛多钱,而魏桥集团的只要6毛多。如果商家用电量大,而且跟魏桥集团的关系好,商用电价还可以降到每度5毛6分钱。在魏桥集团的家属区,内部的供电价格是3毛5分钱一度,而家属区之外,国家电网的居民用电价格是6毛多。
魏桥集团自建电厂,这让人们看到了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的一个活生生例子,而且给当地的百姓、商户带来了实惠。可是,这些表象背后还有一连串的问题引人深思:现在国有电厂大喊亏损,民营自建电厂靠什么盈利来维持生存?魏桥集团的经营模式有没有可持续性和普遍推广的意义?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又该拿什么去和国有电厂竞争呢?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对此,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此发表评论。
林伯强:魏桥应该是自备电厂的概念,自备电场通常可以给自己的企业供电,但是往外卖的话按道理是不允许的,违反国家电力法。而且往外卖的基本上也是自己用不完再往外卖,因此说对于自备电厂来说应该没有什么普遍性,是一个个案。
我国非公经济36条里明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到电力行业,今年以来,国务院总理***也在不同的场合强调,需打破电力等行业的国企垄断。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有人说魏桥集团的行为也算是一个尝试。
林伯强:自备电厂本身具备了电厂的功能,假定说自备电厂可以开始往外扩张电网开始卖电的话,电力法可能就需要修改了。因为按照国家的电力法,目前电网基本上是国家垄断的,但不一定是企业垄断。国家不允许民营进入电网这个领域,至于说机构改革是不是能把网拆出来,我觉得这也未尝不可。但是现阶段能不能这么做,还是需要更进一步研究。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调查,魏桥集团的电厂也有节省成本的招儿。一是尽量省去环保设施的投入,二是压低人力成本,据说在这个电厂的工作人员工资比国家电网要低很多。另外,这几年,魏桥集团还与国家电网下属的山东电力公司发生过多次激烈的冲突。在这样的环境下,魏桥集团电厂的模式能不能持续下去?林伯强表示,这只是一个个案,未来的发展还要看政策走向。
林伯强:我一直强调是个个案,在其他地方肯定是不允许的,因为是跟国家目前现阶段的规定是违背的。如果国家决定可以把网拆出来,把一部分拆出来,那民间资本进入我觉得应该没有问题的。但是目前市场,我还没有听说有这样的。
虽然这件事是一个个例,但是我们应该怎么来扶持民间资本,营造一个良性的竞争环境?林伯强表示,这需要从政策改革入手,必须有其他的政策加以配套。
林伯强:应该是主要从改革入手。因为现在发电侧已经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了,现在是民间资本不敢进入问题。这边最大的问题就是电价的问题,煤涨电不给涨,那么对于国有来说是亏的起,民营是亏不起的。80年代末民营曾经占到发电侧14%左右,但现在我觉得它占到的比例基本上是微乎其微的。所以说发电侧简单对民营开放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其他的政策加以配套。至于说电网对民营开放的话,可能是需要在改革方面有更大的力度,必须在法律等多方面保障民营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