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的王老太牵着自家的小松狮犬在楼下散步,正和人聊天,小松狮犬跑出去很远,把来小区办事的邹女士扑倒在地。
抽搐,恶心,哆嗦,腿发软……此后,邹女士一段时间都深陷这样的痛苦中。
怀疑自己精神出了问题,邹女士跑去做了两次精神病鉴定,结果真被她猜中了:“两次鉴定都说我的精神病与被狗咬伤有直接因果关系。”
昨天,中原区法院判王老太赔偿邹女士2.8万元。记者 鲁燕
小松狮犬咬伤过路人
王老太家住西郊一小区,退休后闲来无事,便让儿子给她买条狗养着解闷。
去年8月22日下午5时许,王老太像往常一样带着爱犬在自家楼下乘凉,一不留神,狗狗咬了人。
“救命啊!不要过来,啊!……”一个女人凄惨的叫声打破了小区的宁静,王老太循声望去,只见自己的狗正扑向一名妇女,她赶忙冲过去制止,为时已晚。女人的大腿被狗重重咬了两口,抓了几下。
被狗咬伤,得了精神病
被狗咬伤的女士姓邹,今年48岁,说来也巧,邹女士平时就怕狗,当天,她来小区办事,刚走到王老太楼下,一条狗便冲了出来,邹女士下意识想跑,还是被狗咬了。
“赶紧打120吧,先把人送医院看看有事没!”围观的人七嘴八舌,有人拨打了110和120。很快,派出所的***赶到现场带走了王老太,邹女士也被送往医院处理伤口。
邹女士先到省疾控中心打防疫针治疗,后又到市中心医院治疗,因一直高烧不退,又先后来到郑州市康复医院、郑大一附院继续治疗。其间,花费医疗费共计3万余元。
“被狗咬了以后,伤口疼痛倒是次要的,我总是回想当时的情景,每次都十分恐惧,有时还会浑身发冷、抽搐、恶心,现在看见狗我就害怕得直打哆嗦,腿发软。”
邹女士怀疑自己精神出了问题,今年2月份在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和郑州弘正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先后做了两次精神病鉴定。鉴定意见为:1.被狗咬伤早期患有“应激相关障碍”;目前患有“癔症”。2.邹女士被狗咬伤早期的精神病与被狗咬伤事情有直接因果关系;目前的精神症状与被狗咬伤事情有间接因果关系。
老太太为爱犬埋单2.8万余元
拿到鉴定结论,邹女士决定讨个说法,她将王老太告到中原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自己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万余元。
“真没想到她被狗咬了一口能得精神病?”收到起诉书,王老太吃惊不已,12万元对她来说更是天文数字。
法院审理认为,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而该案的王老太,也就是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话,那么王老太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审该案的赵伟法官说。
最终,因为王老太举证不利,法院支持了邹女士的请求。但根据邹女士所受实际伤情及精神受伤害程度和王老太的家庭情况,法院认为精神赔偿金以1万元为宜。
昨天,中原区法院一审判决,王老太赔偿邹女士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8万余元。
线索提供 王新 若禺 庆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