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妹妹与侄女卖给他人为妻获刑2年半

2012/6/8 11:21:2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 陈兴王) “都怪当时财迷心窍,很对不起我的妹妹和侄女。鲁某带着亲妹妹和亲侄女住在李某家中,在李某的介绍下,将侄女卖与当地村民李某某为妻,妹妹卖与当地村民高某为妻。

  本报汉中讯 (记者 陈兴王) “都怪当时财迷心窍,很对不起我的妹妹和侄女。”镇巴男子鲁某以介绍婚姻为名,竟伙同他人狠心将亲妹妹和亲侄女卖与他人为妻,潜逃十多年后在亲友的规劝下回乡自首,接受警方审讯时,鲁某悔恨不已。日前,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妹妹、侄女事后得知自己被卖

  1994年9月,镇巴县三元镇茶和村人鲁某和陈某(已判刑)以介绍婚姻和外出打工赚钱为由,将其已成年的亲妹妹和亲侄女骗到江苏省淮安市一村子,分别以5500元、5000元的价格卖给高某、李某某为妻。鲁某共分得赃款4900元。

  鲁某的侄女向警方陈述情况时说,1994年9月的一天,她在街上赶集碰见鲁某,鲁某称要带她到西乡县一家饭店打工。侄女和妹妹怎么也没有想到,值得信任的亲人,却将她们带往江苏省淮安市李某的家中。在侄女和妹妹不同意的情况下,鲁某强行为她们找对象。

  鲁某带着亲妹妹和亲侄女住在李某家中,在李某的介绍下,将侄女卖与当地村民李某某为妻,妹妹卖与当地村民高某为妻。鲁某的侄女事后才听李某某说起,“为了买你,我花了5000块钱”。

  愧对亲人十多年来不敢回乡

  2000年7月,鲁某因涉嫌拐卖妇女罪被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外逃。逃离镇巴后,鲁某东躲西藏,辗转在江苏等地打工。鲁某外逃后,镇巴警方经常到鲁某家中作思想工作,希望家人劝导鲁某早日投案。2011年3月,在亲友的规劝下,鲁某回乡投案自首。

  办案***介绍,鲁某在接受警方审讯时,对所犯下的罪行悔恨不已。潜逃的十多年间,鲁某从未回过家中,内心一直不安,整天担惊受怕,受尽煎熬,觉得很对不起妹妹和侄女,无脸面对家乡的亲人。

  考虑到鲁某有自首情节,并退缴了所得赃款,日前,镇巴县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目前鲁某的妹妹和侄女均已在江苏安家定居,生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