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
盘锦一名男子开***执法车在街边卖烧烤,被市民举报。记者调查发现,这辆***执法车由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台子大队大队长私自借给临时工使用。大队长称该车为报废车,但车牌、车身标识及警报设备并未拆除。
首次报道题目:《***车卖烧烤 遇检查躲小区》
晨报讯(记者 闻英奇)***车辆被借用给个人售卖烧烤,昨日,当事人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台子大队大队长王喜权对由此造成的影响道歉,并将车辆收回。
昨日14时许,记者来到双台子区政府,就双台子区***大队闲置车辆应如何处理、***车是否可以私自借给他人使用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告知主管领导不在,会将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
随后记者来到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上述问题。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领导未在,晚些时候会将情况汇报。随后盘锦市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王金铎告知记者,双台子区大队内的人员与车辆均由区政府管理,市执法局仅在业务上进行指导。
记者准备走出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时见到了双台子大队大队长王喜权。王喜权告诉记者,***车辆确实由其本人借给他人使用,在得知对方用于售卖烧烤后进行了制止,对于自己私自将单位执法车辆借给个人使用,并对由此造成的恶劣影响道歉。
王喜权表示,昨日本报相关报道见报后,其便将车辆带回队内存放在大队停车场。其承认车辆并非报废车,只是车辆性能不适合在执法时使用才借给他人,今后将加强队内车辆管理,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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