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认为继父脾气不好,林先生起诉要求撤销二人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近日,顺义法院判决支持了林先生的诉讼请求。
林先生称,胡老汉是其继父,母亲死后,他看胡老汉孤苦无依,且母亲在世时,双方相处很好,双方即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自今年春节以来,胡老汉总无故挑剔自己,二人相处也不够融洽。考虑到对方年事已高又有成年子女,为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原告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胡老汉表示,他与继子林先生签订的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效协议,而且可以继续履行,他年龄大了,脾气不太好,以后会改正,故不同意林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先生不再履行该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致使该协议无法再继续履行,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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